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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甕安縣"6·28"事件的宣布免職

2008年6月30日,事件初步平息第二天壹早,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趕到甕安查看現場,走進老百姓家裏傾聽群眾的想法,並召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座談會,他三次鞠躬向百姓道歉,並壹針見血地指出,這起事件有深層次的因素,壹些長期積累的社會矛盾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和妥善的解決,幹群關系緊張、治安環境不好,壹些地方、壹些部門在思想意識、幹部作風和工作方法上還存在很多問題,群眾對我們的工作不滿意。

2008年7月2日,在貴陽召開的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上,石宗源提出,要嚴查徹究在此次事件中嚴重失職瀆職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責任。 “公安機關不作為,黑惡勢力才能橫行。要說黑惡勢力能夠煽動這麽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圍攻縣政府,只怕三歲小孩也不相信。”當地壹家茶葉店老板說。 當地公安機關已排查出甕安“6·28”事件***有300余人參與,其中教師、學生110余人,甕安最大黑幫“玉山幫”主要頭目已被緝拿歸案,但至今尚未公布黑幫頭目或其他人事先“組織、預謀”制造這壹事件的充分證據。 也有群眾懷疑說:“既然縣公安局有人是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那黑惡勢力煽動群眾火燒公安局,不是和自己過不去嗎?”現已查明,參與這壹事件的黑幫成員,基本上只是壹些“小嘍羅”,很多人是去看熱鬧時“自作主張”參加打砸燒的。

2008年7月3日,中***貴州省委在貴陽召開甕安“6·28”事件階段性處置情況匯報會,決定嚴查徹究在此次事件中嚴重失職瀆職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責任,建議免去甕安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公安局政委羅來平和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申貴榮的職務。同時,要求紀檢監察部門按照《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查究甕安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2008年7月4日,貴州繼續嚴肅追究甕安6.28事件幹部責任,貴州省委和黔南州委分別作出決定,任命龍長春為中***黔南州委委員、常委、中***甕安縣委委員、常委、書記,免去其中***銅仁地委委員職務,提請省人民政府免去其銅仁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職務;謝曉東為中***甕安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任命其為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勤被免去中***甕安縣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王海平被免去中***甕安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提請甕安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縣人民政府縣長職務。

2008年12月16日下午,中***黔南州九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表決通過了追認給予王勤、王海平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決定。決定稱,在2008年甕安縣發生“6·28”事件處置過程中,該縣原縣委書記王勤,縣委副書記、縣長王海平處置不當,存在工作失職行為。根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規定,經黔南州委常委會2008年8月21日決定,並報貴州省委常委會2008年8月29日批準,給予王勤同誌撤銷黔南州第九屆州委委員,甕安縣縣委書記、常委、委員,甕安縣人民武裝部黨委第壹書記等職務的處分,職級由正縣級降為副縣級;給予王海平撤銷黔南州第九屆州委委員,甕安縣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處分,職級由正縣級降為副縣級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