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行政審批簡政放權有哪些
“首席代表”
太原市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從2012年正式推進,而流程的頂層設計從2011年就開始了。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和美國埃森哲公司獲邀參與了流程設計。改革的核心是簡政放權,審批事項由原來838件減少到目前的168件,並且通過做實政務服務中心、引入首席代表制的方式促進審批效率的提高。
這是壹次對權力的重新洗牌。改革之後,太原市各委辦局的行政審批處正式出現,審批處處長同時是各部門派駐政務服務中心的首席代表。行政審批處或由其他處室歸並而成,或重新掛牌,總攬各委辦局的審批權限,例如,太原市發改委原來分散在14個處室的審批權,被歸集到這壹個處。
而整個太原市,34個部門分散在106個處室的審批職能,全部集中在了太原市政務服務中心。
要審批,前提是賦權到位,首席代表們要有簽字權。以發改委為例,從2012年1月開始,改革初期,作為首席代表,擁有的只是備案權。涉及到項目核準權和審批權,仍需要對接各個處室。
權力的下放,並非易事。從被任命為審批處處長,到拿到正式的書面授權,這些首席代表們壹度難以展開手腳,頻繁地打電話請示局長或副局長成為他們工作的常態。太原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樹忠說,在那個階段,好多局委辦心存疑慮,都在觀望和徘徊。
在山西省百強縣柳林,這項改革也在推進中。柳林縣紀委副書記李永鑫發現,僅僅是給政務大廳的審批股長們發任命書還不夠,盡管任命書明確了審批權,這些股長們仍然不敢簽字,還是要等局長們的指示。直至要求各個局以書面形式,將審批股長們具體行使的權力壹壹列出,甚至推出專用的審批公章,明確這些審批公章和原有公章具有同樣的效力,股長們的權力才算做實。
到2012年7月,新壹輪的賦權之後,太原市政務服務中心的首席代表們才逐漸進入角色,太原市發改委的核準權和審批權,才逐步下放到中心。到11月,又經過幾輪的督促,才將所有的權限,諸如招投標、環境審查,逐步下放。
期間,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放下狠話,哪些局不讓審批權力進來,有壹個撤壹個,有十個撤五雙。作為推進措施,太原市市長耿彥波每月到中心壹次,常務副市長每周到中心壹次。
與此同時,太原市紀委監察局也進駐了政務服務中心。監察局副局長常繼德說,去年***進行了五次檢查,每次檢查都能查出問題,最核心的問題就是:首席代表們進來了,權力進不來。從去年到今年年初,常繼德曾經把12個局長叫到辦公室,壹個壹個談話,各單位都努力陳情某項工作審批的復雜性,稱無法進駐到政務服務中心,壹簽了事。“不是怕出事,實際是不想放權,這不僅是權力的調整,也是利益的調整,有簽字權,就有利益。”常繼德說。
已經養成習慣的審批低效率,壹時難以扭轉。去年,對於超過審批時限的部門,監察局***下達督辦單40份,發黃牌警告20個。常繼德回憶說,壹個局,名義上在大廳辦公,實則暗自在局裏審批,壹查處,原來審批權拿回去後,副處長和處長均受賄了。而今年1月份,又有壹個局,利用審批處長調職的機會,悄悄把審批權拿回去了。
另壹項重大的改革,則是涉及審批的專家論證會、聯審會被要求在政務中心現場召開。為此,在政務大廳的二樓,專門開辟了幾個大會議室。
經統計,首席代表可以直接審批的事項,已經占到52%。剩下的其難以決斷的事項,批件不能拿回去,須馬上上報,召集聯審會議,局長或副局長來參加。這樣的會議,由政務中心派人記錄,在24小時之內形成會議紀要。根據會議紀要,由首席代表簽字審批。
首席代表的權力和作用由此凸顯,私下裏,被稱為“二局長”。
太原市政府副秘書長李樹忠說,實際上,上頭不給壓力,改革目的不會輕易達到。在山西省,這項改革得到了省委書記袁純清的高度關註,他給太原設定的目標是:2014年,建成全國壹流的服務型政府。
政務大廳曾虛設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之於山西,有著特殊的意義。2012年,山西召開了世界首屆晉商大會,以此為契機,山西謀求經濟結構轉型,展開了萬億大招商。但彼時山西的投資環境,被眾多晉商所詬病。長期以來,山西單壹的經濟結構,養成了山西省各級政府重審批、輕服務的體制沈屙。
吃拿卡要的官僚作風,在山西頗為普遍。山西省政協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劉道友在接受經濟觀察報記者采訪時,直言不諱地批評說,山西各部門,已經習慣了抓權不放。政務服務中心雖然早已成立,但長期淪為擺設。
政務服務中心也被稱之為“政務超市”,即把各個政府部門對外審批集中到壹塊,進行壹站式辦理。這種模式肇始於浙江和廣東,在上個世紀90年代出現,被全國各省紛紛效仿。
2003年,太原市正式建起政務服務中心。那時,鄭潤林被調到這裏,擔任政務服務中心的主任。10年之後,在山西省,從地級市政府到縣級政府,各級政務大廳紛紛成立。
物理式集中解決了門難進的問題,臉色態度好了壹些,因為畢竟是公開透明的窗口,互相之間有比較。但物理式集中辦公之後,政務服務中心應承擔什麽功能,定位依然模糊。“這涉及到深層次的問題。”鄭潤林說。壹些規定,在制定之初就互相打架,互相牽制。最為普遍的是互為前置條件,辦壹件事,甲部門讓乙部門先蓋章,乙部門讓甲部門先蓋章。各個委辦局的辦事流程雖然都實現了信息化,但往往只是部門內部的信息化,在部門與部門之間,還存在壹堵看不見的墻。雖然同在壹個大廳,但大家還會推來推去。
所以,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事並不好辦。即便是單個部門內部,涉及同壹項目的審批,往往因人設事,審批流程被肢解分散在每個處室,人人都把握壹個審批的環節,人人都擁有了簽字的權力。被派駐到政務大廳的人,只負責其中壹個環節,其他的管不了。所以,政務服務中心的窗口功能,成了“只掛號不看病”的收發室,逐漸變得可有可無了。
到了後期,因為政務大廳是個窗口,對公務人員的行為約束更嚴,起碼不能隨便脫崗。所以,官員們都不願意來,就派駐壹些居於閑職、甚至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來值班,政務中心逐漸成了空架子。“妳不給我權力,我沒法兒幹,也沒事兒幹。”鄭潤林說,壹段時間,政務大廳成為被人嘲諷的對象,來辦事兒的人很少,公務人員們常常紮堆聊天或者上網娛樂。
“二局長”的尷尬
經過2012年壹年的改革,太原市初步看到了改革的成果。據統計,2012年,太原市政務服務中心***受理了行政審批事項100342件,較2011年增長75%;在時限內辦結99059件,較2011年增長68%。經濟觀察報記者在太原市政務服務大廳隨機采訪,來辦事的人多數表示,審批的速度明顯變快了。
如今太原市政務服務中心人流密集,各個辦事窗口前都排著隊。
審批壹個項目,要吃透所有的相關政策,“動輒就是壹本厚厚的材料,妳全部翻壹遍得多少時間?”上述不願透露姓名的首席代表反問,“簽了字,就得對壹個項目終身負責,怎麽敢輕易就簽?”現在,除了規定的論證會、聯審會,首席代表們召開得最頻繁的就是業務會,向負責項目前期調查的人了解情況,掌握項目的來龍去脈。
整個規劃局的審批,可以說是圍繞著自己來運轉的,原來是“鐵路警察、各管壹段”,現在他不得不通曉規劃局的全部業務,工作的繁忙程度大大增加。而對於涉及固定資產投資的項目,因為是多個部門並聯審批,還得積極聯系其他部門,以免超過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