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金科翔
(壹)修訂後的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科翔終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稱變更為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由《科翔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而成的《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科翔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將自同壹日起失效。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以《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為準。
(二)基金份額變更登記
1、原基金科翔份額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證券登記結算系統統壹變更登記至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後,持有人可通過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指定銷售代理機構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業務(原科翔份額持有人需先辦理確權,待確權成功後才可以辦理贖回業務)。
2、基金科翔終止上市後,基金管理人將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終止證券交易所市場的證券登記服務手續。基金管理人在取得終止上市權益登記日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冊、並進行基金份額更名以及必要的信息變更之後,將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明細數據進行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的初始登記。
3、基金科翔終止上市後,原基金科翔份額持有人需要對其持有的基金科翔份額進行重新確認與登記,即確權登記。基金管理人據此將相應的基金份額轉登記至持有人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的相關銷售機構。此後,持有人方可通過相關銷售機構進行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的贖回。在本基金公告開始確權後,原基金科翔份額持有人可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確權機構的網點辦理確權,詳情以基金管理人另外發布的《確權登記指引》為準。
4、辦理基金科翔確權時,投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投資者需本人親自到銷售網點辦理並提供以下資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及復印件;
②深圳證券賬戶卡原件以及復印件;
③填妥並簽字或簽字加蓋章的封轉開確權業務申請表。
(2) 機構投資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①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副本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②深圳證券賬戶卡原件以及復印件;
③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則為負責人)章的基金業務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復印件;
④被授權人身份證件原件以及復印件;
⑤填妥並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封轉開確權業務申請表。
5、註意事項:
(1)基金終止上市交易後,基金開放贖回之前,壹般情況下,投資人無法進行基金交易,也無法辦理基金贖回,存在壹定的流動性風險。
(2)對於已經辦理司法凍結、質押登記等限制轉移措施的基金份額,有關登記機構及證券經營機構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該限制措施的轉移手續。
(3)原基金科翔份額持有人若想對其由基金科翔份額轉型而成的易方達科翔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進行贖回,事先必須對其持有的基金科翔份額辦理"確權登記"手續。
(4)原基金科翔份額持有人因未進行份額托管等原因產生的在基金終止上市權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未領取現金紅利,基金管理人在集中申購最後壹日將該持有人的未領取現金紅利按1.000元自動折算為基金份額,由註冊登記機構進行相應份額的登記確認。
(三)基金的集中申購
本基金合同生效並辦理基金份額變更登記後進入集中申購期,集中申購期最長不超過壹個月。集中申購期間,本基金集中申購的價格按1.000元加對應申購費計算。在集中申購期內只開放申購,不開放贖回。投資者屆時可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辦理申購手續。
集中申購期結束後,本基金可暫停辦理申購和贖回。
本基金開始辦理集中申購和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時間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