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遼寧女子婚內出軌與丈夫分居,開車撞死丈夫獲刑15年的事?
遼寧女子王某雪婚內出軌,丈夫劉某也知道她出軌的事情,兩人為了孩子,保持著名存實亡的婚姻,方式就是分居。再壹次外出歸來途中,王某雪因晚上用車接男朋友約會和劉某發生爭執,劉某賭氣坐在車子前方地上。
王某雪竟然真的開車先把劉某撞倒,後用車子前輪碾壓劉某,最終劉某搶救無效死亡。2021年2月,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王某雪構成故意傷害罪。壹審和終審均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遼寧的這壹女子不守婦道,對丈夫不感興趣,喜新厭舊,對丈夫不忠誠,婚內出軌與他人鬼混,並與丈夫分居,把真愛和幸福拱手奉獻出去,違背了做人底線,顛覆了倫理道德,是可忍孰不可忍!既然生米已煮成熟飯,感情破裂而出軌已既成事實,直接去離婚各走各道就是了。
可是,萬萬沒有想到這件事不是那麽簡單,出人意料之外。遼寧的這壹女子僅然開車去接相好的情人,被老公拒絕和攔截,女子在極度狂妄,頭腦發熱的沖動之下,加大油門撞傷了老公導致死亡,構成了故意殺人的大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這就是因為出軌而釀成的慘劇,然而她付出的沈重代價是罪有應得。
孩子的父親死了,孩子的母親鋃鐺入獄了,可憐孩子了。這起本不應該發生的慘案說明了什麽,從中應當吸取這流血喪命的教訓告誡男女在婚內出軌,是婚姻家庭支離破碎的主要根源,即使婚姻不能承續,也必須冷靜理智處理,應離則離千萬不能沖動,把自己帶入追悔莫及的深淵,有多麽的不值得啊!
現在社會新聞看多了,就會發現,同樣的事,發生在男人身上,社會輿論,就會有人發表受害人有罪論,自發組織起來為兇手找理由,減輕罪責,連法律都是壹樣的。
青島有個男人出軌家暴殺人,才判六年,四年就出來了。找了第二個老婆,又被家暴打死了。當時的新聞,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是後來怎麽判的,壹直沒有公布。當時民憤極大,可是連點回響都沒有。男人的評論裏,幾乎是受害者有罪論,就沒有壹個說殺人償命,該對第壹次判案追責!女人們義憤填膺,故意殺人該死刑,可是女人發表意見的太少了,沒有幾個女人對這樣的社會新聞感興趣,都沒有幾個人看過這新聞。
已成家立業的男女,應當忠貞愛情,不應玩弄他人的感情,要銘記婚禮上海誓山盟的誓言,無論貧窮與富貴,病殘與健康,都會不離不棄,相依為命,海枯石爛不變心,風雨同舟,患難與***,同心同德,勤儉持家,勤勞致富建設美好家園***度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