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條例的根本宗旨是什麽
《護士條例》的根本宗旨是促進護理事業發展,保障醫療安全和人體健康。
我國首部保護護士勞動者勞動權益的法規《護士條例》的出臺,為保障護士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築起了強有力的法律保證,讓護士勞動者維權做到有法可依。
條例在總體思路上把握了以下三點:
1,充分保障護士的合法權益。通過明確護士應當享有的權利,規定對優秀護士的表彰、獎勵措施,來激發護士的工作積極性;鼓勵社會符合條件的人員學習護理知識,從事護理工作。在全社會形成尊重護士、關愛護士的良好氛圍。
2,嚴格規範護士的執業行為。通過細化護士的法定義務和執業規範,明確護士不履行法定義務、不遵守執業規範的法律責任,促使廣大護士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為人民群眾的健康服務。
3,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的職責。通過規定醫療衛生機構在配備護士、保障護士合法權益和加強在本機構執業護士的管理等方面的職責,促使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護士隊伍建設,保障護士的合法權益,規範護士護理行為,為促進護理事業發展發揮應有的積極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護士管理辦法》
第壹條 為加強護士管理,提高護理質量,保障醫療和護理安全,保護護士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護士系指按本辦法規定取得《中華人民***和國護士執業證書》並經過註冊的護理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國家發展護理事業,促進護理學科的發展,加強護士隊伍建設,重視和發揮護士在醫療、預防、保健和康復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條 護士的執業權利受法律保護。護士的勞動受全社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