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男子持刀劫持人質案致1死7傷,該男子為何會這樣做?
在2021年的1月22日下午五點時昆明市五華區東風西路發生壹起劫持人質案件,在案件發生後,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警方擊斃,人質獲救被送往醫院治療,首先我們先分析壹下。昆明劫持案的犯罪動機,其實從犯罪心理學角度來看,能夠劫持人質無非兩個動機而已,第壹個叫做工具性劫持,目的呢也是非常明確,主要就是為了要取物質利益,比如說綁架兒童索要贖金,或者受某人雇傭,給壹定的錢,指使犯罪嫌疑人去進行犯罪的。第二種呢叫做表現性劫持。他們呢主要通過綁架人質來獲得更多人的關註,這種樣的人,往往在生活中有許多的不如意,悲觀厭世,自己的承受能力幾乎為零,對於自己的生命已經沒有希望,然後就開始進行瘋狂的報復社會行為,大家應該會發現,在眾多的暴力犯罪行為當中,偏偏劫持人質的比例特別小,我們通過數據會發現,超過五成以上的劫持犯,都曾經存在精神問題,其實在劫持犯罪當中,在最初的15到45分鐘時是最危險的,因為這個時候犯罪嫌疑人的情緒是最高的,很容易做出極端的事情,本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曾經自己說出了為什麽傷害普通人的理由,竟然是因為打不過警察,所以才轉頭把毒手伸向了孩子們,該男子已經產生了放棄生命的念頭,並想在死之前,報復社會,但是奈何,他自己沒有辦法打過警察,只能夠提前在學校門口蹲點,在放學時抽出大砍刀砍向了無辜的孩子們,在另壹個孩子從學校出來時,他劫持了他,這壹下沒想到成為了所有孩子中最幸運的壹個,同樣希望不會再有此類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