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2、 歷屆諾貝爾經濟學獎回顧(1969-2013): 1969年 簡·丁伯根(荷蘭)、拉格納·弗裏希(挪威) 貢獻:發展了動態模型來分析經濟進程。拉格納·弗裏希是經濟計量學的奠基人,簡·丁伯根是經濟計量學模式建造者之父。 1970年 保羅·安·薩默爾森(美國) 貢獻:發展了數理和動態經濟理論,將經濟科學提高到新的水平。他的研究涉及經濟學的全部領域。 1971年 西蒙·庫茲列茨(美國) 貢獻:在研究人口發展趨勢及人口結構對經濟增長和收入分配關系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 1972年 約翰·希克斯(英國)、肯尼斯·約瑟夫·阿羅(美國) 貢獻:深入研究了經濟均衡理論和福利理論。 1973年 華西裏·列昂惕夫(前蘇聯) 貢獻:發展了投入產出方法,該方法在許多重要的經濟問題中得到運用。 1974年 弗·馮·哈耶克(澳大利亞)、綱納·繆達爾(瑞典) 貢獻:深入研究了貨幣理論和經濟波動,並深入分析了經濟、社會和制度現象的互相依賴。 1975年 列奧尼德·康托羅維奇(前蘇聯)、佳林·庫普曼斯(美國) 貢獻:康托羅維奇創立了享譽全球的線形規劃要點;庫普曼斯將數理統計學成功運用於經濟計量學,對資源最優分配理論做出了貢獻。 1976年 米爾頓·弗裏德曼(美國) 貢獻:創立了貨幣主義理論,提出了永久性收入假說。 1977年 戈特哈德·貝蒂·俄林(瑞典)、詹姆斯·愛德華·米德(英國) 貢獻:對國際貿易理論和國際資本流動作了開創性研究。 1978年 赫泊特·亞·西蒙(美國) 貢獻:對於經濟組織內的決策程序進行了研究,這壹有關決策程序的基本理論被公認為關於公司企業實際決策的見解。 1979年 威廉·阿瑟·劉易斯(美國)、西奧多·舒爾茨(美國) 貢獻:在經濟發展方面做出了開創性研究,深入研究了發展中國家在發展經濟中應特別考慮的問題。 1980年 勞倫斯·羅·克萊因(美國) 貢獻:以經濟學說為基礎,根據現實經濟中實有數據所作的經驗性估計,建立起經濟體制的數學模型。 1981年 詹姆士·托賓(美國) 貢獻:闡述和發展了凱恩斯的系列理論及財政與貨幣政策的宏觀模型,在金融市場及相關的支出決定、就業、產品和價格等方面的分析做出了重要貢獻。 1982年 喬治·斯蒂格勒(美國) 貢獻:在工業結構、市場的作用和公***經濟法規的作用與影響方面,做出了創造性重大貢獻。 1983年 羅拉爾·德布魯(美國) 貢獻:概括了帕累拖最優理論,創立了相關商品的經濟與社會均衡的存在定理。 1984年 理查德·約翰·斯通(英國) 貢獻:國民經濟統計之父,在國民帳戶體系的發展中做出了奠基性貢獻,極大地改進了經濟實踐分析的基礎。 1985年 弗蘭科·莫迪利安尼(意大利) 貢獻:第壹個提出儲蓄的生命周期假設,這壹假設在研究家庭和企業儲蓄中得到了廣泛應用。 1986年 詹姆斯·布坎南(美國) 貢獻:將政治決策的分析同經濟理論結合起來,使經濟分析擴大和應用到社會—政治法規的選擇。 1987年 羅伯特·索洛(美國) 貢獻:對增長理論做出貢獻,提出長期的經濟增長主要依靠技術進步,而不是依靠資本和勞動力的投入。 1988年 莫裏斯·阿萊斯(法國) 貢獻:在市場理論及資源有效利用方面做出了開創性貢獻,對壹般均衡理論重新做了系統闡述。 1989年 特裏夫·哈維默(挪威) 貢獻:建立了現代經濟計量學的基礎性指導原則。 1990年 默頓·米勒(美國)、哈裏·馬科維茨(美國)、威廉·夏普(美國) 貢獻:在金融經濟學方面做出了開創性工作。 1991年 羅納德·科斯(英國) 貢獻:揭示並澄清了經濟制度結構和函數中交易費用和產權的重要性。 1992年 加裏·貝克(美國) 貢獻:將微觀經濟理論擴展到對人類相互行為的分析,包括市場行為。 1993年 道格拉斯·諾斯(美國)、羅伯特·福格爾(美國) 貢獻:道格拉斯·諾斯建立了包括產權理論、國家理論和意識形態理論在內的“制度變遷理論”;羅伯特·福格爾用經濟史的新理論及數理工具重新詮釋了過去的經濟發展過程。 1994年 約翰·納什(美國)、約翰·海薩尼(美國)、萊因哈德·澤爾騰(德國) 貢獻:在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論方面做出了開創性貢獻,對博弈論和經濟學產生了重大影響。 1995年 羅伯特·盧卡斯(美國) 貢獻:倡導和發展了理性預期與宏觀經濟學研究的運用理論,深化了人們對經濟政策的理解,並對經濟周期理論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1996年 詹姆斯·莫裏斯(英國)、威廉·維克瑞(美國) 貢獻:詹姆斯·莫裏斯在信息經濟學理論領域做出了重大貢獻,尤其是不對稱信息條件下的經濟激勵理論;威廉·維克瑞在信息經濟學、激勵理論、博弈論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貢獻。 1997年 羅伯特·默頓(美國)、邁倫·斯科爾斯(美國) 貢獻:羅伯特·默頓對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所依賴的假設條件做了進壹步減弱,在許多方面對其做了推廣;邁倫·斯科爾斯給出了著名的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公式,該法則已成為金融機構涉及金融新產品的思想方法。 1998年 阿馬蒂亞·森(印度) 貢獻:對福利經濟學幾個重大問題做出了貢獻,包括社會選擇理論、對福利和貧窮標準的定義、對匱乏的研究等。 1999年 羅伯特·門德爾(加拿大) 貢獻:對不同匯率體制下貨幣與財政政策以及最適宜的貨幣流通區域所做的分析使他獲得這壹殊榮。 2000年 詹姆斯·J·赫克曼(美國)、丹尼爾·L·麥克法登(美國) 貢獻:發展廣泛應用在經濟學以及其他社會科學中對個人和住戶的行為進行統計分析的理論和方法。尤其是,赫克曼對分析選擇性樣本的理論和方法的發展,麥克法登對分析離散抉擇的理論和方法的發展。 2001年 邁克爾·斯彭斯(美國)、喬治·阿克爾洛夫(美國)、約瑟夫·斯蒂格利茨(美國) 貢獻:在“對充滿不對稱信息市場進行分析”領域作出重要貢獻 2002年 丹尼爾·卡尼曼(美國)、弗農·史密斯(美國) 貢獻:在心理和實驗經濟學研究方面所做的開創性工作。 2003年 羅伯特·恩格爾(美國)、克萊夫·格蘭傑(英國) 貢獻:在處理經濟時間序列的兩個關鍵性質:時變波動性和非平穩性時,所開創的統計分析方法。 2004年 芬恩·基德蘭德(挪威)、愛德華·普雷斯科特(美國) 貢獻:在動態宏觀經濟學領域中作出重要貢獻。 2005年 羅伯特·奧曼(以色列)、托馬斯·謝林(美國) 貢獻:通過對博弈論的分析加深了對沖突與合作的理解。 2006年 埃德蒙·費爾普斯(美國) 貢獻:在上個世紀60年代後期對當時盛行的“菲利普斯曲線”理論提出了挑戰。 2007年 萊昂尼德·赫維奇(美國)、埃裏克·馬斯金(美國)、羅傑·邁爾森(美國) 貢獻:在創立和發展“機制設計理論”方面作出貢獻。 2008年 保羅·克魯格曼(美國) 貢獻:整合了此前經濟學界在國際貿易和地理經濟學方面的研究,在自由貿易、全球化以及推動世界範圍內城市化進程的動因方面形成了壹套理論。 2009年 埃莉諾·奧斯特羅姆(美國)、奧利弗·威廉森(美國) 貢獻:奧斯特羅姆因為“在經濟管理方面的分析、特別是對公***資源管理的分析”獲獎;威廉森則因為“在經濟管理方面的分析、特別是對公司邊界問題的分析”獲獎。 2010年 彼得·戴蒙德(美國)、戴爾·莫滕森(美國)、克裏斯托弗·皮薩裏季斯(塞浦路斯) 貢獻:對“經濟政策如何影響失業率”理論進行了進壹步分析。 2011年 克裏斯托弗·西姆斯(美國)、托馬斯·薩金特(美國) 貢獻:研究政策變量在宏觀經濟運行中扮演的角色,在宏觀經濟學中對成因及其影響進行實證研究。 2012年 美國經濟學家埃爾文·羅斯(美國)與羅伊德·沙普利(美國) 貢獻:創建“穩定分配”理論,並進行“市場設計”的實踐。 2013年 尤金·法馬(美國)、拉爾斯·皮特·漢森(美國)、羅伯特·希勒(美國) 貢獻:表彰他們對資產價格的經驗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