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曾有兩次收復臺灣,請問是哪兩次?還有分別是誰收復的?
1684年,清政府設置分巡臺廈兵備道及臺灣府,隸屬於福建省。至1811年,臺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移民大量開墾荒地,使臺灣成為壹個新興的農業區域,並向大陸提供大量稻米和蔗糖,由大陸輸入的日用消費品和建築材料等,使臺灣的經濟得到相當程度的發展。這個時期,臺灣與福建、廣東的來往十分密切,中華文化更加全面地傳入臺灣。
由於西方列強向中國邊疆侵逼,中國出現了邊疆危機。1884—1885年中法戰爭期間,法軍進攻臺灣,遭劉銘傳率軍重創,到1885年6月《中法新約》簽定,法軍被迫撤出臺灣。
中法戰爭以後,清政府為了加強海防,於1885年將臺灣劃為單壹行省,臺灣成為中國第20個行省。首任臺灣省巡撫劉銘傳積極推行自強新政,清理田賦,增加財政收入,購買輪船,架設電報線,設立郵電總局,建造鐵路;購買軍艦,增設炮臺,設立機器局自造武器;成立煤務局,安裝新式采煤機器;設立興市公司,建街造路;創立西學堂、電報學堂,培養建設人才。劉銘傳把眾多新式事業集中於壹省,使臺灣成為當時中國的先進省份之壹。
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翌年清政府戰敗,於4月17日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消息傳出後,舉國同憤,反對割臺;臺灣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協理臺灣軍務的清軍將領劉永福等率軍民反抗日本的侵占,堅持了5個多月的戰鬥,歷經大小百余仗,使日本侵略者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但終遭失敗。從此,臺灣淪為日本的殖民地達50年之久。
臺灣人民從未屈服日本的殖民統治,在日據初期,以農民為主體的抗日武裝進行了長達20年的鬥爭。後來,文化協會、民眾黨、***產黨等還組織領導了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民族抵抗運動。
1937年7月日本制造“七七事變“,中國人民開始了全民族的抗日戰爭。在抗日戰爭時期,不少臺灣同胞回到祖國參加抗戰,為抗日戰爭的勝利和臺灣的光復作出了貢獻。1941年12月太平洋戰爭爆發後,12月9日,中國政府發出《中國對日宣戰布告》,明確昭告中外:“所有壹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間關系者,壹律廢止。”
1945年8月,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戰敗,8月15日宣布無條件投降。中國人民經過8年英勇的抗日戰爭,終於收復了臺灣。臺灣同胞歡天喜地,慶祝回歸祖國。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儀式於臺北舉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國政府宣告:自即日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壹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國主權之下。至此,臺灣、澎湖重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