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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之春的簡單解釋

阿拉伯之春的簡單解釋是阿拉伯世界的壹次顏色革命浪潮。

作為壹場長周期的地區性政治與社會運動,“阿拉伯之春”已經延宕十年有余,並引發了兩輪政權更叠。在2011年的第壹波浪潮中,突尼斯、埃及、也門和利比亞政權以和平或暴力的方式被更叠;在2019年的第二波浪潮中,阿爾及利亞和蘇丹政權在民眾抗議浪潮的壓力下倒臺。

十年多來,“阿拉伯之春”未能綻放出燦爛的花朵,更談不上收獲成熟的果實,而且其令人困惑的迷霧卻更加深重。因此,筆者選擇伊斯蘭主義、軍人幹政、身份政治三大較為復雜的領域,對阿拉伯國家民主轉型的若幹核心問題進行反思,以三篇專欄的形式呈現。

當今的阿拉伯國家大致可以劃分為嚴重動蕩國家、受第二次“阿拉伯之春”沖擊的國家、處於政治經濟轉型關鍵期的國家和面臨轉型壓力的國家四種類型。

第壹類是受“阿拉伯之春”和長期外部幹預影響陷入嚴重沖突動蕩的國家,主要包括敘利亞、也門、利比亞和伊拉克,它們均面臨戰後重建、國家建設和國家轉型的多重任務。

第二類是2019年下半年以來受第二次“阿拉伯之春”沖擊的國家,主要是蘇丹、阿爾及利亞,目前仍處在艱難的政治過渡進程之中。

第三類是埃及和突尼斯代表的處於政治經濟轉型關鍵期的國家,其形勢雖有所好轉,但依然遠未找到適合自身的發展道路。

第四類是面臨轉型壓力的國家,主要包括以沙特為代表的海灣合作委員會國家以及約旦、摩洛哥等,即中東地區的所有君主制國家,它們都面臨通過改革增強國家治理能力的嚴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