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哪些要求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大報告指出,加強社會建設,必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要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在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努力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
我們要進壹步發揮崇文重教的傳統,全面深化教育綜合改革,統籌配置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努力促進教育公平。
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營造鼓勵創業的良好環境,建立健全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的聯動機制,促進高校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和城鎮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
把公***資源更多地向農村基層、貧困地區、困難群體傾斜,形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公***服務體系,使群眾更多更公平地分享發展的果實。
織好基本民生的安全保障網,要有盡力而為的負責態度和量力而行的務實精神。
擴展資料:
重大決議
2013年11月12日中國***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
決議中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的五大體制改革要點:
經濟體制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其核心問題是如何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
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築同經濟基礎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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