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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霖前經紀人梁詩雅為什麽被判刑2年?

據悉,張智霖2014年受某按摩椅品牌邀請,以480萬港元(約合人民幣420萬元)擔任代言人,但梁雅詩謊稱合約代言人費用為380萬港元(約合人民幣333萬元),貪汙100萬港元(約87萬元人民幣)。

直到2014年9月,張智霖去馬來西亞開演唱會,品牌老板領著員工去後臺找張智霖的照片,結果被制止之後,制作公司員工向袁詠儀投訴,認為這讓品牌老板覺得不受尊重,並向他透露了張智霖的代言費,袁詠儀知道代言人的實際合同價是420萬元。

事後,張智霖告訴朋友,與梁雅詩對質,梁雅詩承認偷了錢,並通過短信道歉,第二天還了約80萬元。但張智霖的朋友查了賬戶後發現,除了按摩椅的代言費外,壹個體育品牌和壹個家庭品牌的代言費也是偽造的。

永霸公司與香港寶潔有限公司簽訂合約,以200萬港元聘請張智霖做代言人,而香港寶潔先後支付了160萬港元,之後如出壹撤,提交上永霸公司的合約副本寫著代言費是160萬元......

後來,永霸公司發現,在同壹年雇用的張智霖的300000美元香港采取硬照片,提交給永巴公司的收據顯示200000美元香港。

永巴公司發現被告人梁雅詩的惡行不堪,決定報警。梁雅詩於同年12月17日被正式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