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代理機構資質條件
法律分析:(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同等學歷),通過商標代理人資格考試或考核;(三)沒有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四)沒有被開除過公職或者被吊銷過商標代理人資格的;(五)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切實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兼任商標代理人。商標代理人每年應當參加業務培訓。商標局負責代理人培訓工作,可以委托中華商標協會商標代理分會實施。
法律依據:《商標代理管理辦法》 第九條 商標代理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二)熟悉商標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具備商標代理專業知識;(三)在商標代理組織中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