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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食品添加劑是指什麽,都有哪些?

各國對於食品添加劑的定義、分類、要求等各不相同。目前,國際上尚無統壹定義。廣義的食品添加劑是指食品本來成分以外的物質。1965年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給食品添加劑的定義引入了直接和間接含義。1983年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規定:“食品添加劑是指其本身通常不作為食品消費,不是食品的典型成分,而是在食品的制造、加工、調制、處理、裝填、包裝、運輸或保藏過程中,由於技術(包括感官)的目的而有意加入食品中的物質,但不包括汙染物或者為提高食品營養價值而加入食品中的物質。”我國《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物質或天然物質。

按來源劃分,國際上通常把食品添加劑分成三大類,①天然提取物;②用發酵等方法制取的物質,如檸檬酸等,它們有的雖是用化學法合成的,但其結構和天然化合物相同;③純化學合成物,如苯甲酸鈉。目前,天然食品添加劑品種少,價格較高,因此就開發了許多價格低廉的合成食品添加劑,使食品添加劑的種類在不斷擴大。如美國現在已經有25000種以上不同的食品添加劑應用在大約20000種以上食品中;歐盟約使用1000~1500種;我國許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由20世紀70年代的幾十種發展到目前衛生部頒發許可使用的1516種(截至1997年7月),其中包括食品用香料996種和推薦性加工助劑101種。

按食品添加劑功能分類,FAO/WHO食品添加劑和汙染物法規委員會(CcFAC)1988年將添加劑分為21類(不包括營養強化劑、酶制劑、香料等)。1990年我國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了食品添加劑分類和代碼(GB 12493—90),按其主要功能不同將食品添加劑分成20大類,包括酸度調節劑、抗拮劑、消泡劑、抗氧劑、漂白劑、膨脹劑、膠姆糖基礎劑、著色劑、護色劑、乳化劑、酶制劑、增味劑、面粉處理劑、被膜劑、水分保持劑、營養強化劑、防腐劑、凝固劑、甜味劑、增稠劑等20類和其他,因香料品種太多另為壹類。另外,1997年衛生部推薦了加工助劑類。同時食品添加劑的分類和代碼(GB 12493—90)對食品添加劑新原料或食品新資源、新品種的衛生監督和評價進行了規定,包括:①衛生學調查;②毒理學試驗;③每日允許攝入量(ADI)確定;④食品添加劑每日實際攝入量;⑤生產和使用新食品添加劑審批手續。其中衛生學調查包括:了解添加劑名稱、來源、生產單位;化學結構、主要成分;制造工藝;理化性質與純度;食用方式和食用量;分析方法;食品的安全性、化學變化和對其他營養成分的影響等有關實驗材料;人體資料等。

隨著化學添加劑的誕生和發展,人類健康不斷受到威脅。食品添加劑對人體的毒性概括起來有致癌性、致畸性和致突變性,這些毒性的***同特點是要經歷較長時間才能顯露出來,即對人體產生潛在的毒害,這也就是人們關心食品添加劑安全性的原因。如動物試驗表明甜精(乙氧基苯脲)除了引起肝癌、肝腫瘤、尿道結石外,還能引起中毒。另外,動物試驗表明大量攝入苯甲酸導致肝、胃嚴重病變,甚至死亡;大量攝入對羥基苯甲酸酯類將影響生長發育;過量攝入亞硝酸鹽可致癌。

有時食品添加劑自身毒性雖低,但由於抗營養因子作用,以及食品成分或不同添加劑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就可能生成意想不到的有毒物質。幾乎所有的食品添加劑都有壹定的毒性,只是程度不同而已,還有的食品添加劑具有特殊的毒性。另外,食品添加劑具有疊加毒性,即兩種以上的化學物質組合之後會有新的毒性。食品添加劑表現出來的疊加毒性比想象的要多得多,食品添加劑的壹般毒性和特殊毒性均存在疊加毒性,當它們和其他的化學物質如農藥殘留、重金屬等壹起或同時攝入的話,使原本無致癌性的化學物質轉化為致癌性的物質。因此,除重視添加劑在原料、加工過程、最終加工和烹飪為成品的食品安全問題外,同時更要充分調查和研究從食物攝入體內開始到消化道內生成的有害物質的病害性以及疊加毒性問題。

食品添加劑也是造成兒童過激行動的原因。美國有關人士針對有些孩子有過激行為,易激動,常伴有暴力等異常行為進行研究,認為這是水楊酸、著色料、香料等食品添加劑造成的。

食品添加劑按照標準並在進行衛生和安全性的監督管理下在允許範圍內使用,壹般說是安全的。但是近年來,壹些非法濫用食品添加劑影響食品安全的事件屢見不鮮,已經成為威脅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譬如全球關註的蘇丹紅、毒茶葉、毒豆芽等事件。

1.蘇丹紅

2005年2月16日,英國食品標準署在其網站上大規模召回359種被人工合成染料蘇丹紅汙染的食品,引起全球廣泛關註。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立即開展了排查工作,市工商局第壹時間在亨氏美味源(廣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批次為“2003年7月7日”的“美味源”牌金嘜桂林辣椒醬兩個樣本中均檢出“蘇丹紅1號”。此後,市食品安全辦公室組織工商、質檢、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在全市抽檢樣品2590余件,查出29家生產企業的53個批次的食品含有蘇丹紅,對查扣的16112箱含蘇丹紅的食品集中統壹銷毀。本次雖然查出蘇丹紅的樣本僅占總抽查量的1%~2%,但它造成的社會影響十分惡劣。從3月5日開始,這種化工染料就不斷在廣州、雲南、上海等地檢出,從辣椒醬、辣腐乳、熟食,到肯德基辣雞翅……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及時做了下架處理,並深追其銷售渠道、原料來源。

據中央電視臺《每周質量報告》2006年12月30日的報道,西安市出現添加蘇丹紅四號的辣椒面。調查中記者發現幾家辣椒面加工廠用蘇丹紅給辣椒染色,同時還用蘇丹紅染色的玉米皮摻假,這幾家廠雖然規模都不大,但是每家廠的日產加工量都在壹兩千千克以上,這些含有蘇丹紅染料的辣椒面主要銷往西北地區,以及四川、湖南、山東和北京等省市。

蘇丹紅為親脂性偶氮化合物,主要包括Ⅰ、Ⅱ、Ⅲ和Ⅳ四種類型蘇丹紅,它是壹種人工合成的紅色染料,常作為壹種工業染料,被廣泛用於如溶劑、油、蠟、汽油的增色以及鞋、地板等增光方面。我國從未批準將“蘇丹紅”染劑用於食品生產,頻繁爆發的“蘇丹紅”事件,都是食品生產企業違規在食品中加入非法添加物。

研究表明,“蘇丹紅壹號”具有致癌性,會導致鼠類患癌,它在人類肝細胞研究中也顯現出可能致癌的特性。由於這種被當成食用色素的染色劑只會緩慢影響食用者的健康,並不會快速致病,因此隱蔽性很強。長期食用含“蘇丹紅”的食品,可能會使肝部DNA結構變化,導致肝部病癥。

2.染色“毒茶葉”

2005年6月,蘇州市場和浙江麗水發現1000千克重金屬嚴重超標的碧螺春茶葉。不法商販收購貴州的茶葉原料,並利用當地的茶場工人,由造假者帶來的技術員添加鉛鉻綠工業顏料仿制碧螺春。這些加工成本每500克約75元的所謂碧螺春,通過郵局發往江蘇省蘇州市和浙江省麗水市等地,以每千克400元左右的價格進行銷售,使用“鉛鉻綠”顏料加工茶葉,目的是為了增加茶葉的綠度,使茶葉鮮亮翠綠更加好看,但是這種工業顏料中鉛、鉻含量很高,其中鉛的含量超過國家標準60倍,成為可怕的“毒茶葉”。

鉛鉻綠是壹種工業顏料,主要用於油漆、塗料、塑料、紙張生產,具有很強的著色能力,不易褪色。但是鉛鉻綠中的鉛、鉻等重金屬元素具有毒性,攝入人體將造成危害,因此不能食用。如果用10克添加了鉛鉻綠的茶葉泡茶水的話,通過茶水就可以攝入到150微克的鉛。2000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研究所所做的中國膳食研究表明,每個成年男子壹天攝入鉛的水平是82.5微克,那麽僅僅通過10克的茶就可以達到150微克的鉛,可想而知後果是多麽嚴重。長期飲用這樣的茶水的話,會對人造成肝臟或者腎臟的損害,或者胃腸道、造血器官的損害。

3.毒豆芽

2005年7月,檢查人員在杭州江幹區某處豆芽加工廠內,發現了大量的青黴素、土黴素、保險粉(連二亞硫酸鈉)等藥劑和化學物質。操作工人說,要想豆芽產量高,看相好,關鍵就在於綠豆浸泡,大部分的藥要在第壹道工序上就加上了,效果最好。加了這些強效藥物之後,綠豆出芽率高,豆芽生長快,原本十天半個月才能長成的豆芽,只需7天就可提前上市。在這期間,每天還要噴灑激素、無根劑,確保豆芽長得粗壯。用藥的500克綠豆,至少能發出5000克以上的豆芽。即便在出場前的壹天,操作工還是要放入保險粉等,確保豆芽不腐爛。杭州市農業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江幹區豆芽作坊的生產者多為福建等外來人員,分散在筧橋、彭埠兩鎮20多個生產點,這些無證作坊日產豆芽30噸左右,占到了杭州市區豆芽日消費量的70%~80%。杭州市質監部門對豆芽作坊的水樣檢測報告稱,水樣中有因過量使用保險粉引起2.4%的二氧化硫殘留。長期食用二氧化硫殘留過高的食物,會對人體腸胃造成損害。

要確保食品添加劑食用安全,必須加強食品添加劑管理,包括食品添加劑的毒理學評價、食品添加劑使用量標準的制定、食品添加劑的標準審批、生產或使用食品添加劑審批手續、食品添加劑法規等。我國食品添加劑生產和使用標準是根據食品毒理學評價、各部門生產和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需要、效果和建議,由衛生部和國家標準總局批準頒布實施。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是提供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定量指標,包括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目的、範圍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WHO/FAO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於1957年規定了《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壹般原則》,就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和維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制定了壹系列嚴格的管理辦法。

美國是最早制定並執行食品添加劑法規的國家。1958年修改了1938年的食品法,對壹些已應用的食品添加劑進行管理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化學性質、代謝過程、毒性、變態反應和三致試驗。從1972年開始,美國用10年時間審查了1958年以前就使用的約600種美國稱之為壹般公認安全(GRAS)的食品添加物。

我國政府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對食品添加劑實行管理。20世紀60年代後加強了對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管理和質量監督。我國根據食品添加劑的特殊情況還制定了壹系列法規,如1986年12月我國國家標準局批準了《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86)和《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1986年11月衛生部頒發《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試行)》和《食品營養強化劑衛生管理辦法》,1997年衛生部又頒發了《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2760—1996)。食品添加劑衛生監督需要通過檢測和法律法規並行的方式進行監督,食品衛生法是強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