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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豐城拆遷“株連”公職人員是怎麽回事?

■副市長掛帥,政府對拆遷壹攬到底■要求公職人員說服親屬拆遷否則停職停薪■群眾質疑:是舊城改造還是商業開發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 在江西省豐城市,壹場舊城改造拆遷中,許多與被拆遷人有親屬關系的公職人員被告知:要在規定的時間內說服其親屬在拆遷協議上簽字,“否則將被采取組織措施。”

在這場拆遷補償與市場價格懸殊的拆遷中,有人被停職,有人被威脅停發工資,連壹些低保戶都被告知,如不配合將被停發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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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場令人費解的拆遷:

指揮部副市長掛帥

從2007年開始,壹場名為老城區改造的項目在豐城全面鋪開。該項目由劍邑大橋及橋頭公園、社保局、家具廠、坪家湖、城鎮集貿市場等5個地段的建設改造工程組成。豐城市成立了由副市長掛帥的拆遷指揮部。

2007年豐城市政府下發的第8號文件中,對改造項目的意義有壹段描述:是推進我市現代化中等城市建設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快“壹城四區”建設和改善老城區居民居住生活環境的重大舉措。有市民反映,這5個項目中除了第壹個項目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之外,其余4個均為商業開發項目。而就在這4個商業開發項目中,政府采用了對拆遷戶親屬予以株連的方式,強力推行拆遷。

有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記者,由於前段時間有大量的拆遷戶拿著政府下發的強力推行拆遷通知到處上訪。豐城市已經不再下發書面文件,但工作方式依舊。

在豐城的大街上,宣傳橫幅掛滿了相關街道。其中也有 “嚴厲依法打擊壹切蓄意破壞老城區改造的人和事”的警示標語。

但舊城改造項目卻備受拆遷戶質疑。他們認為,絕大多數拆遷地塊都是商業開發,拆遷人為不同的房地產開發商,而且補償遠遠低於周圍的市場價格。

坪家湖地塊拆遷完成後,將由壹家房地產公司開發成名為豐城天下的樓盤。盡管還有許多住戶沒有簽訂拆遷協議,但開發商的銷售宣傳已經開始。“我們公司開發的這塊土地上的拆遷要等政府的統籌安排,有了政府的行政支持,應該沒什麽問題。”“政府的種種行為讓我們感覺政府就像是開發商。”采訪中,許多接受采訪的拆遷戶都有此感受。“政府為什麽不惜動用這麽巨大的行政資源來替開發商服務,著實令人費解。”

2

壹個公職人員的困境:

叔叔不拆遷,侄子將被停發工資

2008年1月7日上午,豐城市某單位幹部吳明 (化名),接到單位領導打來的電話。領導讓他抓緊時間做好親屬的拆遷動員工作,並要求他必須在本月20日左右,讓親屬在拆遷協議上簽字。領導還告訴吳明,單位已經作出決定,將對規定時間內所有沒完成任務的人員停發工資。

對吳明來說,這段時間以來,接聽這樣的電話或是被領導找去談話,已經是家常便飯。因為他叔叔的住房被劃進了壹個商品房開發項目的征地範圍內,必須拆遷。不僅拆遷補償標準低得可憐,在拆遷過程中,都沒有看到開發商的出現,而全是政府用行政手段在推進。

“這讓我怎麽有臉去跟親人做工作啊?”吳明很無奈。“但現在的政策是 ‘株連’,凡與被拆遷戶有親屬關系的公職人員就是責任人,要做通工作,否則將會有所謂的組織措施等著我。”

家住豐城市石板地的程火金(化名)的子女是該市某單位的公職人員,因為程火金不願簽訂補償極不合理的拆遷協議,子女被停職在家做老父親的工作。如果簽下拆遷協議,他將蒙受巨大的損失,不簽,他又擔心會影響兒女的前途。壹籌莫展的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老淚縱橫。

3

壹個拆遷戶的選擇:

當個釘子戶與店***存亡

2008年1月8日。壹個月前還是7層的豐城市社保局大樓已被拆去了3層。57歲的邵國榮坐在壹樓自己的店鋪裏捍衛著自己的財產。他的頭頂上,拆遷工人掄錘壹次次地砸向建築物。大小不壹的石塊不斷地從樓上砸落下來,在他的店門口鋪了壹地。

自從上個月25日,樓上的壹戶居民被迫搬走之後,邵國榮就成了這片拆遷區域中唯壹堅守的“釘子戶”。雖然早在兩個月前,開發商在他的店門前砌起了壹道兩米多高的圍墻,老邵就已經做不成任何生意了,但他還是決定要留在擁有產權的店鋪裏。

1996年,老邵在這裏購買了壹間40多平方米的店面,經營農機配件。壹家五口人以此為生。不久前,有拆遷辦的人通知他說,這壹地塊要進行開發拆遷,給老邵開出的補償價格是每平方米5600元。而就在離老邵店面100米左右的馬路對面,壹個名叫豐邑中央的房地產項目的商鋪售價為每平方米20408元。

“壹輩子的辛苦,才有了這壹方小店,不能就這樣遭了難。住戶也壹樣,他們的拆遷補償在每平方米1100元左右,但對面的商品房賣到了壹平方米3000多元。”邵國榮說。

在拆遷中,老邵作出了壹個悲壯的決定,壹家5口全部住進店裏,與店面***存亡。

4

壹次艱難的調查:

記者采訪遭遇推搡辱罵

2008年1月9日下午,記者前往位於豐城市人民路的拆遷指揮部了解情況。壹位自稱是房管局金冬發主任的人向記者表示,“豐城的開發手續齊全,不搞強制拆遷,不搞野蠻拆遷,不搞株連拆遷。”

記者問:“有人反映說,市政府要求相關人員停止工作,回去做通親屬工作。甚至連低保戶都被威脅不配合拆遷將被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這些反映是否屬實?”

金冬發說:“這個問題應該不是我來回答妳,應該是政府部門來回答妳。”

記者在其所在辦公室的桌上見到了壹份指揮部的紅頭文件,裏面的內容

再次印證了記者采訪得到的信息:包括豐城市制定的拆遷工作分工“誰家的孩子誰抱走”及“板子要打在壹把手身上”等諸多內容。

記者拿出壹份由拆遷分指揮部2007年12月21日編發的第7期 《內部通報》,向另壹位工作人員核實其中內容時,金冬發突然從記者手中拿過去,並撕毀了這份《內部通報》,說“這都是沒用的東西,可能哪兒撿來的”,說完便朝門外走去。隨即,便有幾個人從不同方向圍上前來推搡、拉扯記者。其中,有人高聲喝斥辱罵記者。同時,壹名自稱是公安局的人上前要求記者出示證件,並厲聲道:采訪必須跟宣傳部聯系。(塗超華)

壹本拆遷日記:

有個拆遷戶被拘留了

壹位拆遷戶在本子上記錄下了 “拆遷大事記”:

2007年11月10日,社保局住宅樓停水。次日,電和閉路電視被停,第三天管道煤氣也被停掉。在各種壓力下,許多住戶陸續搬走。

2007年11月3日,豐城市集貿市場的拆遷戶們,在自己臨街的窗口掛出了國旗和橫幅,希望引起政府重視。次日淩晨1點多,有關部門動用眾多人手,架起消防雲梯,把國旗橫幅全部摘去。

2007年10月30日,拆遷戶們從南昌請了兩名律師來講解 《物權法》。在豐城市壹家賓館的會議室裏,30多位拆遷戶還沒聽律師講解到1個小時,數十名全副武裝的公安幹警突然到來,將全部人員帶到公安局調查。

之後,其中的壹位拆遷戶陳斌被行政拘留了15天。對此,拆遷戶們解釋的原委是,當時大家請律師來講《物權法》,是陳斌先行墊付的3000元費用。後來,大夥平攤了費用,還了他墊付的錢。而記者看到的豐城市公安局2007年11月24日開具的 《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則稱:2007年市委市政府組織對農貿市場進行拆遷改造,在此過程中,陳斌組織集會,聘請律師,書寫懸掛橫幅,並以此為借口向被拆遷的業主收取費用,又不能說明這些費用的下落……決定給予陳斌治安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以上是去年中國青年報很客觀地報道。

但是時間來到了2009年,江西豐城市“株連”仍在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