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告江南侵權是怎麽回事 金庸告江南侵權結果如何
您好, 江南被告侵權的《此間的少年》,2001年在網上連載,2002年出版了第壹個版本,已經過了15年了。這本書寫了“汴京大學”的校園生活,用了郭靖、黃蓉、令狐沖等金庸作品的人物形象。江南自己從未否認這是金庸作品的同人,還在幾次再版的序言裏對金庸表示歉意,後來據稱金庸也口頭諒解了此事。
就我國目前的法院實踐而言,認定著作權侵權的標準基本上均采取了“作品+接觸+實質性相似+排除合理解釋”四個原則。具體而言:
(1)必須是具有獨創性、且能夠以有形形式復制的“作品”,才屬於著作權保護的對象
(2)侵權人是否曾接觸過被侵權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
(3)請求保護作品與被控侵權作品之間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即“實質性相似標準”),這也是本案中法院的重要關註點;
(4)排除合理解釋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