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火災是哪壹年發生的?
大興安嶺火災是1987年5月6日發生的。
1987年5月6日,黑龍江省大興安嶺地區的西林吉、圖強、阿木爾、塔河4個林業局所屬的幾處林場同時起火,引起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嚴重的壹次特大森林火災。
此次特大森林火災,由58800多名軍、警、民(其中解放軍官兵3.4萬人,森警、消防幹警和專業撲火人員2100多人,預備役民兵、林業職工和群眾2.27萬人)經過28個晝夜的奮力撲救,於6月2日火場明火、余火、暗火全部熄滅,火場清理完畢,取得撲火勝利。
火災起因
1987年春季,大興安嶺遇到了超常的幹旱。貝加爾湖暖脊東移,形成了壹個燥熱的大氣環流,加之風多物燥,增大了林區的火險等級。
1987年5月6日,盲目流入漠河市的汪玉峰、王寶晶、傅邦蘭、郭永武、李秀新等人因在清林中使用割灌機違反操作規程和野外吸煙,在西林吉林業局的河灣、古蓮林場和阿木爾林業局的興安、依西林場引起4起山火。同時,塔河縣境內塔河林業局盤古林場二支線的林地裏也發生壹場山火。這5起山火,經當地防火部門組織撲打,至7日清晨火場明火被撲滅,火情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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