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哪些
壹、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哪些
1、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包括:
(1)貿易類公司經營範圍:日用百貨、化妝品、食品、保健食品等;
(2)服務類公司經營範圍:電腦圖文設計、制作、噴繪、包裝盒的設計等;
(3)建築安裝類經營範圍:室內裝潢及設計、園林綠化、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土建等;
(4)科技類經營範圍:計算機軟硬件開發銷售,計算機、電子、生物、醫藥、汽車技術領域內的四技服務,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二、公司經營範圍的要求有哪些
1、企業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範圍申請登記註冊;
2、企業的經營範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企業的經營範圍以登記註冊機關核準的為準。企業應當在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企業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