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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發的歷史

中國人很早就有了佩戴假發的習慣,起初為上層社會女性的飾物,加於原有的頭發上,令其更濃密,並能做出較為復雜的發髻。春秋時假發盛行,到了漢朝依據《周禮》制定了發型與發飾。三國時期婦女也常用假髻;北齊以後,假髻之形式向奇異化的方向發展,直到元朝時漢族婦女開始使用壹種叫鬏髻的假髻。清朝出現的鬏髻樣式依然很多,但中華民國成立後,發型轉趨簡便,少用假發、假髻。

周昉《簪花仕女圖》中梳高髻的唐朝婦女,很可能加上假發中國很早就出現假發,早期是上層社會女性的飾物,用來加在原有的頭發上,令頭發更濃密、做出較為復雜的發髻。《詩經·鄘風·君子偕老》提到壹種假發稱“副”,又提到“不屑髢也”。“髢”就是局部假發或發絲編成的假髻。《詩經·召南·采蘩》就稱假發編成的髻為“被”,是髲的通假。

《周禮》中把假發細分為多種,“副”取義於“覆”,是壹種有飾假發;“編”則屬於壹種無飾假發;“次”是壹種用假發與自己真發合編起來的髻。後來這些名稱都被“髲”和“鬄”所替代了,“髲”指用人發制成的假發,“鬄”則泛指假發。西周的王後、君夫人等上層社會貴族婦女,在參加祭祀等重大活動時,都要佩戴副、編、次等首飾。王後的假髻更有專門的宮廷官員“追師”負責掌理。

春秋時假發盛行,《左傳·哀公十七年》記載衛莊公在城墻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頭發甚美,就命人把她的頭發強行剃掉,制成假發給自己的夫人呂姜作為裝飾,稱為“呂姜髢”。當時男性也會戴假發,《莊子·天地》提到有虞氏(舜)用假發遮蓋禿頭。雖然《莊子》關於舜的內容屬傳說,但可見當時男子也會使用假發。

漢朝依據《周禮》制定了發型與發飾。比如皇太後仍以假髻來承載多種沈重而復雜的頭飾,後來演變成沈重的鳳冠。宮中對假發的需求大,為了找人發做假發,有些官吏甚至強行砍下人頭取發。《太平禦覽》引《林邑記》提到朱崖(也作珠崖,今海南島)人多長發,當地郡守貪婪殘暴,把婦女的頭割下來取她們的頭發制造假發《三國誌·吳書·薛綜傳》也有記載薛綜提及漢朝發生的這件事。可見假發在當時被視為珍寶。由於真發所制的假發得來不易,當時開始出現以黑色絲線制成的假發,湖南長沙馬王堆壹號漢墓就有實物出土。

三國時婦女也常用假髻,曹魏時規定規定為命婦的首飾,《文獻通考》記載其中壹種假髻稱為“大手髻”,是貴人、夫人以下命婦的首飾。晉朝時,假發、假髻在宮廷、貴族和民間都很流行,由於人們睡覺時會把假發、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籠子上,看起來像人頭,因此又稱假頭。《晉書·輿服誌》記載當時各級命婦戴壹種鑲有金飾、叫“蔽髻”的假髻。太元年間,公主、貴族、士大夫階層的婦女均把佩戴假發當作盛妝,時稱“緩鬢輕髻”,也就是松髻,成為流行時尚。然而,假發並非人人買得起,《晉書》就記載有些貧窮但愛美的女子會向別人借假髻佩戴,稱為“借頭”,自稱“無頭”。也有些窮人把自己的頭發賣掉來換錢或換糧食,例如陶侃的母親就曾剪下自己的頭發賣給做假發的人,換得數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給來投宿的範逵做飯。《世說新語·賢媛》也有記載這件事,後世引為美談,也是成語“陶母邀賓”的典故。

北齊假髻之形式向奇異化的方向發展,《北齊書·幼主記》就描述當時婦女的假髻出現了飛、危、邪、偏等樣式。當時假發甚至完全取代頭上生長的頭發,《集異記》就記載當時宮廷中有些愛美的婦女剃掉自己的頭發來戴假發,後來流行至民間。

海南島古稱珠崖郡,漢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設置。其治所在譚都(今廣東瓊山東南),轄境相當於海南島東北部地區。當時,由於這裏山高皇帝遠,西漢官吏到任之後七多放恣違法,所以土著居民經常群起反抗。漢元帝初三年(前46 年),西漢官吏因看上了土著的漂亮頭發,竟下令“髡取為髲”(《三國誌·吳書·薛綜傳》),即將其頭發剪下用作假發,由此而引誌土著的猛烈反抗。西漢政權被逐出珠崖,而西漢王朝也由於自己矛盾重重,無力派軍前去*,只得宣布放棄了珠崖。西漢王朝竟因此失去了海南島。

東晉孝武帝時期(373——396年),假發之風越演越烈。據《晉書》卷27記載,當時婦女的發式大反傳統,不再將頭發挽在頭頂上打髻,而是“緩鬢傾鬢;以為盛飾”,即將頭發較自由地披散開來。這種蓬松性的“披肩長發,需編入相當數量的假發,才能達到當時的美觀效果。但是,“用髲既多,不可恒戴”,於是,“乃先於木及籠上裝之,名曰假髻,或名假頭 ”,即先做成頭套,這種方法,大概是從禿頂男子那裏學來的,與從前假發和真發混編的方法法不壹樣。頭套的出現,的確省去了每是編織發式的辛苦,因此大為流行。“至於貧家,不能自辦,自號無頭,就人借頭,遂布天下”。由此可見,頭套的價格相當高昂。

到了唐朝,假發仍然很流行,《新唐書·五行誌》提到楊貴妃平時就喜歡戴假髻,當時稱為“義髻”。但亦有人認為楊貴妃所戴的義髻是以其他物料如木頭等制造的發飾,並不是假發。元稹《追昔遊》寫道:“義梳叢髻舞曹婆。”“叢髻”就是裝上的假發。柳宗元也在《朗州員外司戶薛君妻崔氏墓誌》贊美崔氏“髲髢峨峨”,當時的假發當偏重於高髻式。

五代十國延續了唐朝好高髻的風習,常以假發加入自己的頭發中梳成發髻,或直接把假發編成假髻然後戴上。宋朝仍然流行高髻,且比唐朝有過之而無不及。假發、假髻很盛行,壹些繁華的大都市裏有了專門生產、銷售假髻的店鋪。當時有些店鋪以未經消毒的死人頭發制成假髻出售,令佩戴者染病,且假髻盛行形成豪侈之風,《宋史·誌·輿服》載端拱二年(989年)北宋朝廷就下詔禁止婦女戴假髻、梳高髻但風氣已形成,即使下詔也改變不大。

元朝時漢族婦女開始使用壹種叫鬏髻的假髻,是用別人剪下來的頭發或絲線編成髻狀而成,用時戴上頭上,鬏髻在元、明清三代壹直有人使用。元朝王實甫的雜劇《西廂記》第四本第壹折就提到崔鶯鶯的“鬏髻兒歪”。當時也常有窮人賣頭發做假發。元末劇作家高明的雜劇《琵琶記》就有趙五娘為安葬公婆被迫賣掉頭發。明朝西周生的《醒世姻緣傳》也提及婦女戴尖頭鬏髻。除了鬏髻之外,明朝婦女普遍使用的假髻樣式還有發鼓,是以假發覆蓋壹個金屬絲編成的圓框制成。

清朝開始出現的鬏髻樣式有很多,當時的京城有專門制作和銷售鬏髻的作坊和店鋪。清初的揚州就有蝴蝶、望月、花籃、折項、羅漢、懶梳頭、雙飛燕、倒枕、八面觀音等鬏髻樣式。清朝吳敬梓在《儒林外史》就寫範進之妻胡氏常戴銀絲假髻。當時婦女不但在平時會戴黑色的鬏髻,連居喪時也會戴白色的鬏髻。

清朝中葉,西方人又把西方的假發帶到中國,雍正帝也曾佩戴西式假發。清末壹些人去日本留學,他們的辮發被日本人取笑為“豚尾”(豬尾),很多留學生因此剪掉辮子,回國就套上假辮。例如魯迅去了日本留學就剪辮,半年後回國就套上假辮,與父母安排給他的妻子朱安拜堂行婚禮。沈寧的《百世門風》也提到裝假辮的現象,那種假辮要盤在頭頂,團團圍成假團辮才不會掉下來,於是當時義和團看到打團辮的人就抓,如果查到是假團辮就捉進巡撫衙門嚴刑拷打然後送入獄或把他們殺頭。蘇雪林在《辛亥革命前後的我》壹文也提到她的二叔去日本留學,在當地“斷發改裝”,回國後就裝了壹條假辮。

中華民國成立後,發型轉趨簡便,少用假發、假髻。但1917年張勛復辟時,北京城內剪去辮子百姓四處尋覓假辮,之後壹直到中華人民***和國建立都甚少看到漢族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假發了。少數民族則有壹些有戴假發的習慣,當時的永寧納西族婦女會用牦牛尾巴上的毛編成粗大的假辮,盤於頭頂,再在假辮之外纏上壹大圈藍、黑兩色絲線,後垂至腰部。 日本傳統發型也經常加上假發梳式,日語稱假發為鬘(“鬘”在古漢語裏本義指美麗發式,沒有假發之義,日語把假名“かつら”寫成漢字“鬘”)。假發在日本有悠久的歷史,據說日本的原始歌舞中,人們就已經用草與花卉的梗和蔓作頭上的裝飾。《古事記》與《日本書紀》就有提及素盞嗚尊求取天照大神的發髻、“鬘”和八阪瓊之五百個禦統,雖然《古事記》和《日本書紀》之內容含有不少神話傳說成份,未必符合史實,但依照該兩部書的成書年代看,日本上層社會普遍使用假發應不會晚於奈良時代。

日本人早期很少在演戲以外戴假發,後來在壹般場合也有人戴假發了,多為女性。她們所戴的假發往往是用自己頭上剪下的頭發編織而成的,在自己的婚禮上也會戴上這種源自自身”的假發,之後日本古代女性在平時也常使用假發、假髻來梳成傳統發型。這類加在原有頭發上面的局部假發稱為“髢”。

律令制規定官位六位以下的女性服制要佩戴“義髻(ぎけい)”。平安時代女性的垂發也會用假發補上。後來演變成結髪、垂髪兩方面的使用,當結髪的時候使用髷根元部分即“根髢(ねかもじ)”及為鬢補上造成好效果蓑狀“鬢蓑(びんみの)”等、宮廷女性的大垂發也會加上假發作為後垂的部份,稱為“長髢(ながかもじ)”,前部的平額亦會使用向前垂下的“丸髢(まるかもじ)”。

昭和以後,常梳日本傳統發型的人減少,也就減少使用假發,通常只會在梳傳統發型的時候使用,例如神社的巫女。此外,壹些希望頭發更濃密的女性也會使用假發。 朝鮮半島在高麗王朝開始盛行戴假髻,忠烈王下令高麗全國穿蒙古服、留蒙古發髻(編發)。後來朝鮮太祖李成桂建立朝鮮王朝(李氏朝鮮),采“男降女不降”政策,男性恢復漢制,女性則“蒙漢並行”,後來發展成“加髢”樣式。

至純祖時有婦女因加髢過重折斷頸項至死,宮中才撤銷已婚王族婦女及女官必須佩戴加髢的規定,並禁止,從此加髢只在婚服、宮廷禮服(常服不佩加髢)、妓生服飾中佩戴。

在李氏朝鮮的前期至中期,已婚婦女、妓生、高級女官(尚宮)均會戴上加髢。宮廷女性和命婦禮服、女官制服的加髢也是牒紙,從加髢的樣式可以區別等級。加髢也是身份、財富的象征,有錢人、貴族婦女和妓生的加髢可以很大,後來宮中再發展出壹種叫“舉頭美”()的木頭假髻,於重大日子加在加髢上。

後來婦女的加髢越來越大,形成奢侈之風氣,之後更有婦女因加髢過重折斷頸項至死,朝鮮英祖曾下令減少宮中加髢每個所用的假發,又與群臣商議以花冠代替加髢,但未有***識。之後他采納儒生宋德相禁髢發的仰請,下令禁士族婦女加髢,改戴稱為簇頭裏()的小花冠。英祖三十三年宮中及士族婦女正式禁用加髢 ,只容許平民和賤民女性加髢。後來已婚婦女就改為只把辮子盤成發髻並插上發簪而不戴加髢。妓生則仍然流行佩戴加髢。到後期,官員妻子、王族婦女穿著圓衫(壹種小禮服)時或在壹些正式場合戴加髢。 古埃及人在四千多年前就開始用假發,也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假發的民族,在早王朝起開始普及,古王國起第三至第六王朝,常見到男女都佩戴以羊毛混合人發制成的假發。假發的長度、樣式因社會地位與時代而異。由中王國起不論貧富、地位、性別都把頭發與胡子剃光,戴上假發、假胡子,只會在居喪時才任由頭發生長,否則會被恥笑。對於這個現象,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認為古埃及人覺得光著頭讓太陽曬會令頭顱變硬,但這並沒有科學根據,且無法解釋戴假發的習慣。後來又有人認為古埃及人愛幹凈,頭發、胡子容易藏汙納垢,於是把頭發、胡子剃去,戴上防止頭部被陽光曬傷的假發,但有人質疑戴假發代替真發也不見得比留下毛發幹凈。有人提出,雖然古埃及除賤民外任何人都可以戴假發,但不同階層的人所戴假發的樣式都有嚴格規定,不能僭越,趙立行在《古埃及的智慧》壹書就提出這個觀點,他認為古埃及人戴假發是為了區別貴賤、等級,並塑造法老的光輝形象。具有政治目的和社會意義。除了假頭發外,法老、男性貴族和官員和還有假胡子,是身份和權力的象征。

古埃及的假發主要有卷曲和辮子兩種款式,由於古希臘的神話中,眾神都有黃金血肉和青金石的頭發,因此貴族的假發常染成藍色。壹般而言,女性的假發款式較為自然,男性的假發則較花巧復雜。古王國時期的假發長度為耳下到觸肩長度,當時還沒有剃去頭發的習慣,只是留短發再加上假發,或把假發以駁發的方式加在真發上。王族或貴族婦女會把長假發束成三條辮子。中王國後,女性假發由頭頂沿著面部垂直落在肩膀上,偶爾會有壹小綹發絲卷成螺旋形。男性則壹直維持在觸肩長度或較短,以小鬈發塑造,呈小三角或正方形,額前橫向剪裁,或修成弧形,戴上時露出小部分前額,完全覆蓋雙耳及頸背部。賤民則以素面頭皮覆頭。新王國埃及人則較喜歡以數條長流蘇點綴假發的尾部,其中Amarna年代比較流行簡短的假發。

此外還有款式繁多的假發,適合在特別場合作為頭飾之用,古埃及女性在出席節慶場合時會在華麗的假發上配上芬芳的錐形飾物,飾物內的香膏會隨著時間逐漸融化,滲入假發中散發出陣陣幽香。有些假發還會加上棗椰樹纖維制成的墊,令假發更豐盈。除了生前會用假發,古埃及人也會以假發陪葬,他們認為去另壹世界往生時亦需要佩戴假發,考古學家也在不少古墓裏找到陪葬用的假發。

假發的材質有從人頭上剪下來的真發、羊毛或植物纖維如稻草、棗椰樹纖維等材料。其中以真發制造的為最高級,也最為昂貴。中等價錢的用真發與值物纖維混合。廉價的全部以植物纖維制成。假發、駁發有些以編織方法及花結接駁真發,有些則以蜜臘、樹脂或蜂蠟將假發直接固定在頭皮上,也有像戴帽子那樣用帶子系上。

由於古埃及人重視假發,會把不佩戴的假發放在特制的盒子裏收藏,置於儲物架或箱內,亦經常將花瓣、肉桂木屑、香膏等灑在假發上,使假發薰上香氣。此外,假發制造業在當時也是壹門受人敬仰的行業,亦是可供女性從事的工作種類之壹。考古學家就發現了當地不少假發工場的遺跡。 假發從古埃及傳到歐洲。古希臘、古羅馬人認為禿頭的人是受到上天的懲罰,把禿子視為罪人。頭發稀疏或禿頂軍官會被壹些希臘領地的長官拒絕為他們安排工作。羅馬人甚至曾經打算讓議會通過“禿子法令”禁止禿頂男子競選議員,禿頂的奴隸也只能賣到半價。禿子們為了免受歧視,就戴假發遮住這個瑕疵。假發進壹步得到了普及,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人很多都有使用假發,就連皇帝也戴著假發,戰爭時敵方軍民的頭發常作為戰利品進貢宮廷。壹些貴族也會把奴隸的頭發剃去做假發。當時的習俗是已婚婦女要把頭發遮蓋,壹些貧窮的已婚婦女就賣掉自己的頭發換錢。有些貧農也會把自己的頭發束起結成發辮,長到足夠的長度就剪下賣給假發市場。

羅馬帝國衰亡後的壹千年內,歐洲受羅馬天主教會影響,把假發視為魔鬼的假面具,認為戴假發會阻礙上帝的祝福進入心靈。當時教徒如果戴假發,有可能會被逐出教會,692年在君士坦丁堡教堂就有幾個教徒因為戴假發而被革出了教門,因此這段時期歐洲人都甚少使用假發。

直至十六世紀,假發才再度流行,被用作遮蓋脫發或美化外表的飾品。當時惡劣的衛生環境令人們容易長頭虱,有些人就把頭發剃掉,戴上假發,因此假發在古代歐洲除了裝飾性之外,還有實用的功能。但假發的復興主要還是因為王室成員喜愛,英格蘭女王伊莉莎伯壹世以喜歡戴紅假發見稱。十七世紀男性戴羅馬式假發的先鋒則是法國國王路易十三,他為了遮蓋頭上的傷疤而戴假發,近臣為了討好他,也紛紛戴起了假發。繼承他王位的兒子路易十四也因為頭發稀疏而戴假發,於是臣民們紛紛仿效。那時候的假發套有45種之多,就連滿頭濃發的人也喜歡趕這個時髦。後來假發就成了偉大君主政體時代的象征。

英王查理二世流亡法國壹段時間後,在1660年回國重新執政時,就把這種男裝假發傳入英語系國家。這種長度及肩或稍長於肩假發成為1620年代以來歐洲男子的時尚,不久亦流行於英國的法庭。倫敦日記作家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就寫下了他在1665年某天被理發師剃去頭發後第壹次戴假發的事,當年黑死病爆發,他感到戴假發很不舒服:

1665年9月3日:起床後穿上我的顏色絲質西裝,很好,還有買了好壹陣子但不敢戴的新假發,因為我是在爆發著瘟疫的西敏買它的,我在想瘟疫之後,人們怕假發是從死於疫癥的人頭上取來的頭發制造的,怕被傳染就沒人敢買假發,假發的時尚會怎樣呢?

除此之外,假發還有其他弊端,比如佩皮斯於1667年3月27日寫下的:

我要去Swan找我認識很久的假發匠傑瓦斯,他給我壹頂假發,卻滿布虱卵,所以我很難看到它(這是他的老毛病了),要送回去讓他弄幹凈。

這段時期假發幾乎成為男性必需的服飾,並且差不多代表社會地位,假發匠因而受到尊敬。1665年第壹個假發匠工會在法國成立,之後歐洲其他國家也紛紛成立類似的工會。十七世紀的假發異常精細,因此制造假發也是壹門技術。當時的假發覆蓋肩、背,垂至下巴,故此非常重且佩戴起來不舒服。這種假發的制造成本高昂,尤其是以真發制造的最為昂貴,以馬毛或山羊毛制造的則較為便宜。

十八世紀的假發常會加上粉末,使他們呈白色或斑白的樣子。假發粉以加入橙花、薰衣草或鳶尾花根香味的澱粉制成,它們有時會加上紫藍、藍、粉紅、黃等顏色,但最常見的是白色。加粉的假發直至十八世紀末都是壹些需要穿著隆重之重大場合的必需品。加粉的假發容易掉粉且難以打理,於是又出現了壹些以白色或斑白馬毛制成的假發作日常法庭服飾之用。1780年代起,年輕男性流行加粉末在自己生長出來的頭發上,1790年代後,假發和發粉都是年紀較大、較保守的男性使用,女性則會在出庭時使用。英國政府在1795年起每年向發粉征稅壹幾內亞,此稅項令假發和發粉的時尚於1800年代消退。

在十八世紀中後期,法國凡爾賽宮中的女性興起佩戴大而精巧、受人註目的假發(如壹式壹樣的“舟形假發”)。這些假發非常重,包含發蠟、發粉、以及其他裝飾品。這種華麗的假發在十八世紀末成為法國貴族階層頹廢墮落的象征,促使了法國大革命的發生。

十九世紀的假發變得較小和莊重,法國不再以假發代表社會地位,英國則仍然維持壹段時間。壹些專業亦把假發作為他們所穿服裝的壹部份,並成為某些法律體系的傳統,也是很多英聯邦國家和地區的慣例。直至1823年,英國聖公會和愛爾蘭聖公會的主教在宗教儀式時會佩戴假發。大律師所戴的假發是十八世紀末流行的式樣,法官在平日審訊時配合法庭服飾所戴的假發與大律師所戴的短假發相似,但他們和禦用大律師參加重大儀式時會戴全罩式假發。

女裝假發的發展歷程與男裝假發不同,在十八世紀才開始普及,初期以在自己的真發上加上小綹假發為主,直至十九世紀至二十世紀初都不流行全頭式的假發,多是脫發的老婦佩戴。

十八世紀至二十世紀初,歐洲有不少窮人賣頭發去做假發。1911年的《大英百科全書》中說,貧窮落後的巴爾幹地區的農村少女往往把頭發剪下來賣錢,而法國南部的農村少女培植並銷售頭發也很常見。女作家凱瑟琳·黑爾就曾經剪掉頭發賣錢交學費。當時歐洲也有些制造假發的人發是來自美國,美國內戰時有壹位叫迪莉婭的女子給媒體寫信,敦促所有12歲以上的屬於南部聯邦的女性支持者把長發賣給歐洲,以還清南部聯邦的債務。美國作家露依莎·奧爾柯特的小說《小婦人》中也有壹段寫瑪區家二女喬(Jo March)賣掉心愛長發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