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什麽時候清零
1、駕照的記分周期
(1)該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麽11月4日是壹個記分期,到下壹年的11月3日為壹個積分周期。
(2)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壹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壹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壹記分周期開始後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麽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2、交罰款的數據壹般都不是實時的同步到交管系統,因此很可能是交管系統這邊顯示還是罰款未繳納。而根據規定:
(1)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
(2)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壹記分周期。
擴展資料:
駕駛證記分是對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壹次記分值最高12分、最低1分,記分周期為壹個審驗期,壹個周期被記12分的,該駕駛人就失去駕駛資格,通常要不少於7天交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方可恢復駕駛資格。
記分起到強行駕駛人遵守交通安全法作用,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發案率,但是執法中對駕駛人記分處罰喪失了嚴肅性、規範性,使記分流於形式。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