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壹勞動節以前有沒有放假七天過
五壹勞動節在2000年—2007年之間放假是放的七天。
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將每年春節、“五壹”和國慶節法定節日加上調休,全國放假7天,形成了3個“黃金周”。
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第二次修訂《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五壹”由7天調整為3天,減少4天。
2008年起,五壹黃金周變為五壹3天小長假。
擴展資料:
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研究小組曾對“取消‘五壹’黃金周”進行解釋,主要理由有:節假日安排過於集中,人員流動數量龐大,交通擁擠,旅遊安全隱患增大;居民大規模集中出遊導致旅遊產品短期內供給不足,旅遊景區人滿為患,破壞現象時有發生。
長假期間消費過於集中,給旅遊及相關企業經營活動安排帶來較大困難。黃金周對旅遊行業並無裨益得到了旅遊從業者的認同,對自然景觀和歷史文化遺跡造成了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