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翻譯
註釋
①阮籍:字嗣宗,晉文王司馬昭任大將軍時,調阮籍任從事中郎,後阮籍求為步兵校尉,放誕不羈,居喪無禮。參看《德行》第15 則註①。
②重喪:重大的喪事,指父母之死。
③毀頓:毀指因哀傷過度而損害身體,頓指勞累。
④固喪禮也:按:《禮記·曲禮上》:“居喪之禮..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可見飲酒食肉並不違反喪禮。
譯文
阮籍在為母親服喪期間,在晉文王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隸校尉何曾也在座,對晉文王說:“您正在用孝道治理天下,可是阮籍身居重喪卻公然在您的宴席上喝酒吃肉,應該把他流放到荒漠地方,以端正風俗教化。”文王說:“嗣宗哀傷勞累到這個樣子,您不能和我壹道為他擔憂,還說什麽呢!再說有病而喝酒吃肉,這本來就合乎喪禮啊!”阮籍吃喝不停,神色自若。
劉伶病酒,渴甚,從婦求酒①。婦捐酒毀器,涕泣諫曰:“君飲太過,非攝生之道,必宜斷之②!”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當祝鬼神自誓斷之耳。便可具酒肉。”婦曰:“敬聞命。”供酒肉於神前,請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劉伶,以酒為名;壹飲壹斛,五鬥解醒③。婦人之言,慎不可聽。”便引酒進肉,魄然已醉矣④。
註釋
①劉伶:字伯倫,竹林七賢之壹,性好酒,曾作《酒德頌》說:“惟酒是務,焉知其余..無思無慮,其樂陶陶”。病酒:飲酒沈醉,醒後困乏如病,叫病酒。病酒要用飲酒來解除,這就是下文說的解酲。
②捐:舍棄;倒掉。攝生:養生。
③壹斛:十鬥。鬥指酒鬥,占代的盛酒器。酲(chéng):酒醒後神誌不清有如患病的狀態。
④隗(wéi)然:頹然,醉倒的樣子。
譯文
劉伶患酒病,口渴得厲害,就向妻子要酒喝。妻子把酒倒掉,把裝酒的家什也毀了,哭著勸告他說:“您喝得太過分了,這不是保養身體的辦法,壹定要把酒戒掉!”劉伶說:“很好。不過我自己不能戒掉,只有在鬼神面前禱告發誓才能戒掉啊。妳該趕快準備酒肉。”他妻子說:“遵命。”於是把酒肉供在神前,請劉伶禱告、發誓。劉伶跪著禱告說:“天生我劉伶,靠喝酒出名;壹喝就十鬥,五鬥除酒病。婦人家的話,千萬不要聽。”說完就拿過酒肉吃喝,壹會兒就又喝得醉醇醇地倒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