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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5年限售政策

杭州市《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規定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決抑制投機炒房,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進壹步加強住房限購

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

將本市限購範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範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

二、進壹步加強住房限售

本市限購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公證搖號公開銷售中簽率小於或等於10%的,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以優先購買方式取得的熱點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證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三、進壹步加強稅收調節

本市限購範圍內,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

四、完善無房家庭認定標準

2018年4月4日後轉讓本市限購範圍內住房的,在本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可認定為無房家庭。

五、完善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政策

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高層次人才轉讓本市限購範圍內住房的,須在本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方可享受高層次人才優先購房。

法律依據

《杭州市關於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

壹、進壹步加強住房限購: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在本市限購範圍內限購1套住房。將本市限購範圍內住房贈與他人的,贈與人須滿3年方可購買限購範圍內住房;受贈人家庭須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政策(不含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