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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不動產統壹登記是什麽意思

4月25日,自然資源部部長王廣華宣布,中國已全面實現“不動產統壹登記”。這意味著,無論是城市房屋、農村宅基地還是不動產、自然資源,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全面建立。

這是壹條重磅消息。有人認為,搞不動產統壹登記,是為開征房地產稅鋪路;還有人說,這是為了反腐。那麽,事實究竟如何?

不動產統壹登記這件事已經推了10年。

2013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立不動產統壹登記機構,整合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壹”。

具體登記什麽?包括:不動產的自然狀況,比如土地坐落、面積、用途等;不動產權屬狀況,比如權利人是誰,權利類型是建設用地使用權還是房屋所有權等;不動產權利的限制事項等,比如抵押、查封、異議登記等。

在許多人印象中,“不動產”意味著城市房屋、農村宅基地等建築物及其產權。但其實,“不動產登記”的內涵更寬泛。

按照物權法定原則,目前主要對10類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壹)集體土地所有權;(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三)森林、林木所有權;(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五)建設用地使用權;(六)宅基地使用權;(七)海域使用權;(八)地役權;(九)抵押權;(十)居住權;以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因此,全面實現不動產統壹登記,被稱為“讓山山水水也有了‘戶口本’”。

需要註意的是,不動產登記依當事人申請啟動,作為行政行為,依法登記是基本原則,違法用地和建築不能登記,不能通過登記將其合法化。

不動產統壹登記的意義何在?

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局長田文彪表示,壹方面,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不動產登記是產權保護的重要制度,是自然資源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另壹方面,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是企業和群眾最普遍、價值最高的財產,通過不動產統壹登記明晰產權、定分止爭,依法對重大財產權進行統壹、嚴格的保護,可以避免不同類型權利交叉重疊,防止企業、群眾權益受損。

壹項工作需要10年完成,難度可想而知。

新中國成立後,各類不動產登記的職責,曾長期分散在國土、住房、農業、林業等多個部門。2014年,時任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表示,以前分散登記,由於各部門登記方法、技術規程不壹致,很容易導致不動產權利的重登、漏登,產生不動產權利糾紛問題,比如農林用地、農牧用地以及林牧用地之間的權屬界線不清,權利歸屬不明確,引發矛盾和糾紛。

推進不動產統壹登記,既難在條塊分割的分散登記體制,也難在眾多歷史遺留問題,更難在多方利益主體之間的調和博弈。比如壹些人沒有及時辦理登記就進行交易流轉,導致不動產權屬存在糾紛;有人“東拼西湊,終於在縣城買上壹套房”,誰料施工單位驗收手續不全,房本辦不下來。再如,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時,將林地承包經營權細化為林地所有權、林地使用權,存在確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等。

可見,解決這些問題有多難。不少省份打出了“絕不能把歷史遺留問題再留給歷史”的口號,全力推動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落地實施。

具體到個人層面,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推進不動產統壹登記壹度面臨兩大阻力:首先,國人秉持“財不外露”觀念,怕泄露個人隱私,對統壹登記配合度低;其次,部分既得利益群體名下房產多,進行不動產統壹登記、住房信息聯網直接牽動其利益。“不動產登記不存在技術問題,最關鍵的是頂層設計。目前看,政府相關部門在加快推進政策落地。”張大偉說。

自然資源部數據顯示,目前全國約有3000個大廳、4萬個窗口、10萬人的登記隊伍,每天為40萬群眾和企業提供各類登記服務,10年來累計頒發不動產權證書7.9億多本、不動產登記證明3.6億多份,電子證書證明3.3億多本。隨著近年“四統壹”改革推進,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解決了1100多萬套房屋辦證問題,惠及2600多萬群眾。

據悉,目前國家、省、市、縣四級聯通的不動產登記基礎信息平臺平穩運行,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實時更新,已包含超過15億條不動產登記信息。分析認為,全國不動產信息實現互通,不僅為及時準確掌握物權情況提供了重要抓手,更對加快構建完整內需體系、系統推進全國統壹大市場建設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