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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不能帶超100毫升液體,為什麽要這樣規定呢?

北方航空公司從北京飛往大連的6136航班在大連海域墜毀,機上112人全部身亡。據官方的新華社報道,調查人員得出的結論是,37歲的乘客張丕林在機上縱火導致這架客機墜入了黃海。中國官方媒體隨後的報道稱,這名乘客此前購買了7份航空意外險,保額總計高達17萬美元。據懷疑他在這架MD-82飛機上點燃了壹瓶汽油或其他易燃液體。

又有人將易燃液體用於劫機。新華社報道,39歲的失業人員董躍在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北京飛福州的CA1505航班上將壹個飲料罐內裝著的燃料撒在機艙內。他隨後要求飛機改道飛往臺灣。這名劫機者後來被機上人員制服,這架飛機也在福州安全著陸。

航空部門開始禁止乘客攜帶液體物質登機。

那為什麽後開要出了限定攜帶100ml液體過安檢的規定呢?

壹,100ml任何液體即使帶上飛機可發生的危害極小

二,即使所帶的液體加起來有1升(帶了10個瓶子),不能用大容積的瓶子有效混合也可視為是安全的。

美國出臺這項規定的時候到至今仍有很多美國人質疑,說“this rule is nothing more than

inconvenience"。話說美國人真的什麽都質疑,想盡各種理由質疑,挺好的,當然比沒質疑好。

有很多美國人對此表示了質疑,比如就算各種液體無法有效混合,恐怖分子也可以帶10瓶已經混合好的上飛機。但是我想,上了飛機後,也沒有容器把10瓶液體裝在壹起引發爆炸啊,把10個小瓶子綁在壹起可能不起作用吧?我不是化學專業的,真不是很懂啊。

也有人質疑,飛機上供給旅客食用的飲料等也是遠遠超過100ml的液體,為什麽可以上飛機?官方對此似乎沒有給什麽很明確的解釋,我想,安檢可以查出已經成為可爆炸物的液體,但是有這種情況,本來不可爆炸,但是按比列將某幾種液體混合就可以形成可爆炸物的液體,這些光用現在安檢的成像技術還判斷不出來。

另外,安檢口的工作人員不壹定都是化學天才,在短時間內判斷壹個旅客身上所帶的所有液體中會不會混合出可爆炸性液體,是幾乎不可能,即使把安檢工作人員都換成會判斷的天才,也不能保證百分之百準確,並且非常消耗時間

我想到壹種辦法,就是發明壹個新機器,可以將傳送帶上的東西經掃描準確無誤地確定是什麽物質,然後經過電腦計算可能混合出可爆炸物的可能性。但是仍然有個缺陷,比如恐怖分子A帶了5瓶超過100ml的液體,這5瓶液體的各種組合都無法產生可爆炸物,恐怖分子B也帶了5瓶超過100ml的液體,這5瓶液體的各種組合也無法產生各種爆炸物,但是,恐怖分子A和恐怖分子B通過安檢匯合後,它們的交叉組合可以混合產生可爆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