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怎樣看待德國占領萊茵蘭?
1936年3月1日,希特勒決定占領萊茵蘭。
1936年3月2日,布洛姆貝格發出了占領萊茵蘭的正式命令。他要求陸、空軍部隊同時出其不意地進入萊茵蘭非軍事區;為保持行動的和平性質,準備工作應盡量做得不惹人註意;假如洛迦諾條約的其他簽字國,通過軍事準備來對德軍進入萊茵蘭作出反應,任何軍事上的“反措施”都要由他來決定。這裏所說的反措施就是“趕緊將三營德軍從萊茵河西岸撤回”。
1936年3月7日,星期六,英法兩國法定的休息日,淩晨,德國壹支象征性的小分隊奉命越過萊茵河,進入非軍事區。上午10時,德國外長牛賴特召見洛迦諾締約國駐德大使,交給他們壹份廢除洛迦諾公約和提出新的和平計劃的照會。
德國在照會中建議,同比利時和法國簽訂為期25年的互不侵犯條約,並由英國和意大利出面保證;同德國東方諸鄰國簽訂同樣的互不侵犯條約;同意法德邊界兩邊都非軍事化;與西方國家簽訂空軍條約,國聯改組後,德國可能重返國聯。然後德國外長告訴他們說,德國“象征性的小分隊”正在進入萊茵蘭地區。
中午,希特勒在國會發表演講,他說:“德國不斷地、反復地提出和法國保持友好關系和保障和平,而法國卻拿法蘇軍事同盟來回答我們,這個軍事同盟是專門對付德國的,這是對萊茵條約的破壞。洛迦諾公約從此失去了它的實質意義,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因此,德國不應該再受這個失效的公約的約束了。”
當時,希特勒作出的決定使德國的將領們感到惶惶不安,他們多數人認為,占領萊茵蘭的少量德國部隊會被法國軍隊徹底殲滅。希特勒的計劃付諸實施之後,將軍們依然坐臥不寧。
希特勒以後也承認,“在進軍萊茵蘭以後的48小時,是我壹生中神經最緊張的時刻。如果當時法國人也開進萊茵蘭,我們就只好夾著尾巴撤退,因為我們手中可資利用的那點軍事力量,即使是用來稍作抵抗,也是完全不夠的。”
3月7日,德軍進入萊茵蘭的當天,法國總理薩羅在自己的辦公室召集三位閣僚以及莫蘭和甘末林開會。但最後會議未作任何決定。3月9日,在內閣會議上由於莫蘭危言聳聽,使內閣會議作出如下決定:向國聯和洛迦諾締約國發出呼籲,要求“立即召開國聯會議,在巴黎同洛迦諾公約各締約國進行磋商”。法國人不願為了自己國家的利益出兵萊茵蘭,但又不願意公開承認這壹點。於是將法國的命運交由國聯和洛迦諾締約國來裁決。
實際上,法國最重要的盟國英國早在壹年以前就已決定了不幹預德國占領萊茵蘭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