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訓誡書後果是什麽
法律分析:
訓誡是作為壹種非刑罰處罰方法,適用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刑的人,對其公開進行譴責的教育方法。訓誡形式,可以是口頭的或者書面的,如果是書面的還需要簽署訓誡書。訓誡會對行為人產生壹定的影響,至少會完全否定自己所做的事,根據訓誡內容, 還有暫停某些行為的請求,也就是對被訓誡者權利的限制。“訓誡”屬於“教育”的範疇。
訓誡書是指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做出訓誡罰的行政處罰的壹種法律文書。訓誡罰亦稱申誡罰、精神罰,是指行政處罰主體對違法行為人所作的譴責與告誡,防止其繼續違法的壹種處罰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十七條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衍生問題:
信訪訓誡書影響政審嗎
是會有壹定影響的。訓誡書雖然是對輕微違法行為給予的壹種書面處罰,其效力低於警告。但是其性質也是處罰的壹種,說明當事人有違法行為並且司法機關對已經認定的違法事實做出了處罰,當事人會有相應的違法記錄。報考公務員等事業單位會因為有違法記錄而導致政審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