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步高的涉嫌參與罪案及死因聆訊
兇徒在石圍角邨殺警案現場留下的口罩,經檢驗後證實與徐步高的DNA吻合
徐步高在案件中使用的點38左輪手槍,槍支已嚴重銹蝕,槍柄則以黃色膠帶包裹,槍內3發子彈悉數發射,余下3發彈殼。警方其後證實此為梁成恩被搶去的佩槍
冼家強與徐步高發生糾纏的隧道平臺。經過近距離的槍戰後,徐與冼躺臥在平臺左上角,開火還擊的曾國恒則躺臥在平臺右下角的梯間
警方證實徐步高在尖沙咀警員槍擊案使用的點38左輪手槍為殉職警員梁成恩被搶去的佩槍,相信他涉嫌參與石圍角邨殺警案及麗城花園劫殺案,有關調查於2006年年底完成,大量證據顯示徐步高涉及上述三宗案件:
石圍角邨殺警案中,死者梁成恩身旁壹個懷疑屬於兇手的口罩,上面有死者和壹名不知名男子的DNA樣本。在與徐步高的DNA檢驗比對後,證實兩者吻合。
麗城花園劫殺案中,匪徒穿著壹件右胸有壹個三角標誌的紅衣和美津濃球鞋及深綠色頭套。警方在徐步高位於東湧的住所搜查,先後檢走超過60件證物及27盒生活錄像帶,徐步高在影帶片段曾經穿著同款的運動鞋及相當類似的紅色上衣。
警方調查徐步高及妻子的八達通紀錄,發現兩人有交換使用八達通卡的習慣。警方發現他曾在兩宗案件發生前多次前往案發現場,而兩宗案件都發生在他當值執勤前的空檔。
警方調查發現徐步高在麗城花園劫殺案後,戶口內出現總值約558,000港元的不明款項,而款項以現金存入的方式,存放在他個人開設的19個私人戶口內,並以其張姓友人於廟街的住址作通訊地址,全部在2001年12月後開設。。另外,徐步高在該案後出境記錄53次,先後到中國內地35次和到澳門7次,其中亦有與家人到澳洲和加拿大遊玩,亦有與朋友到新西蘭歷險及多個國家旅遊,消耗近20萬元旅遊費。警方認為以他的家庭收支,難以負擔有關旅費,因此資金明顯來歷不明。
警方發現徐步高於2006年3月16日晚上11時48分(尖沙咀警員槍擊案發生前壹個半小時左右),下班離開東湧警署,徒步前往東湧裕東苑的停車場取電自行車,花4分鐘駕電自行車往逸東邨家興停車場。其後,他轉駛壹部報失客貨車,由東湧開往油麻地官湧街,泊車後步行抵達案發現場,警方模擬所需時間約為33分鐘,推測他當晚12時21分抵達現場。探員在徐步高的電自行車搜獲與他離開警署時穿著類似的衣物,相信他在出發之前曾經易容更衣。
警方在徐步高的電自行車撿獲壹張記錄了巡警到廣東道政府合署簽簿時間、巡警數目等資料的紙張,由此可分析出廣東道行人隧道是尖沙咀警區及油麻地警區的警員巡邏交界,兩區警員巡邏時都會經過隧道,但經由不同出口離開,路線不會重疊。警方懷疑有人刻意抄下兩區警員簽更時間,得悉淩晨1時半前兩區的警員不會同時在隧道內出現。
死因裁判法庭於2007年2月26日起合並審理涉及徐步高的三宗開槍引致四人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訊,聆訊***進行36天,由陳碧橋擔任死因裁判官。警方的死因調查報告交代三案的調查結果、徐步高的背景及個人財務狀況等。4月25日,陪審團壹致裁定,徐步高是殺害梁成恩、巴籍護衛Khan Zafar Iqbal及曾國恒的兇手,而曾國恒在遇襲時開槍還擊,因此法庭裁定徐步高合法被殺。
跟蹤政要及解放軍駐港部隊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在東湧警署徐步高使用的儲物櫃內,發現兩本日記簿及壹個綠色文件夾,記錄徐步高在2005年間曾跟蹤多名政治人物,包括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立法會議員黃宜弘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鄔維庸,載有跟蹤內容、定時觀察及車牌紀錄,又記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鑒林、馬力、張學明及工聯會議員陳婉嫻座駕的車牌,並記錄了行政長官董建華居住在嘉慧園。日記亦記載了解放軍駐港部隊在槍會山軍營及白加道司令員官邸的守軍換班時間,動機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