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倫為什麽被判死刑,高玉倫被執行死刑了嗎
高玉倫被執行死刑了。因為此前就被判的是死刑,2014年9月2日早晨6時許,3名在押犯人在哈爾濱市延壽縣公安局看守所將1名當班獄警殺死後攜槍逃走。
2015年11月13日10時許,黑龍江哈爾濱延壽9.2殺警越獄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高玉倫、王大民被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海偉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刑法分則死刑罪名及分布: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5個條文(232、234、236、239、240)5種死罪:
1.故意殺人罪;
2.故意傷害罪;
3.強奸罪;
4.綁架罪;
5.拐賣婦女、兒童罪。
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4個條文(295、317、347、358)7種死罪:
1.傳授犯罪方法罪;
2.暴動越獄罪;
3.聚眾持械劫獄罪;
4.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5.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6.組織賣淫罪;
7.強迫賣淫罪。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1979年7月1日通過 1997年3月14日修訂 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壹十七條組織越獄罪組織越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動越獄罪聚眾持械越獄罪暴動越獄或者聚眾持械劫獄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