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火是什麽意思
軍火,指軍隊用的壹切武器和彈藥的總稱。武器包括飛機、軍艦、坦克、裝甲車、各種輕重型武器等等。
指武器和彈藥的總稱。
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_·史致諤檔案·十月初十日稟曾國藩等夾單》:“諭令?奉化?八鄉各團,邀約 新 嵊 兩縣各路鄉團,酌發軍火,各備器械,靜候官兵進剿助勢。”
沙汀?《丁跛公》:“他出了十元錢,把那軍火攜帶回家,在苕窖裏藏起了。”
楊朔?《征塵》:“兩輛滿載軍火的大車後跟隨著壹小隊輜重兵。”?
軍火貿易(Arms Trade)
壹種特殊商品的貿易。不通過壹般的國際貿易自由市場而由特殊渠道進行。軍火貿易最大的買主是各國政府。
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前,軍火轉讓主要通過兩個超級大國以提供軍事援助的方式進行;60年代中期以後,經濟因素增加,軍火轉讓逐步改在貿易基礎上進行,大量軍火開始進入國際商品流通領域。
軍火包括的內容按美國政府的解釋:包括新的、舊的或整修過的殺傷性常規武器 ,也包括能同時裝載常規和化學/原子彈藥的武器,以及非殺傷性的軍事支持設備,如雷達、軍裝和裝備,還包括軍事訓練、軍火生產或裝配設施、軍事基地或防禦建築。
據美國軍備控制和裁軍署稱,美國軍火出口中武器系統約占60%;而前蘇聯軍火出口額中85%以上是武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