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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鳴的權術

拆遷安置的土地,有人想要“騰挪”壹下

今年52歲的馮鳴,在被抓的時候,是溫州市規劃局的黨組書記、局長。但是他之前曾在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的位置上,待了七年之久,協助分管副市長處理國土資源、規劃、城建等方面工作。

於是,這位和土地掛上鉤的副秘書長,成了不少人眼中的“香餑餑”。

2003年年初,國有獨資公司溫州市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多個分支網點被納入城市改建範圍,集團公司便以網點需要拆遷為由,向省、市政府相關部門提出申請要求安置。

同年4月,政府審批同意。

“同意了拆遷安置,就肯定會批下土地,這讓壹些人看到有機可乘了。”壹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於是,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應國權等人立即想辦法,想將安置的土地弄到自己手裏來。

很快,應國權等人以推動國企改制為名,忙著籌備成立壹家股份公司——溫州市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其中國有股份占20%,80%的股份為職工所有。

“註意,新公司和老公司的名稱中,只有兩個字的區別,壹個叫集團有限公司,壹個叫做發展有限公司,雖然只有兩個字的區別,可前者是國有獨資,後者國有股只有20%,其他股份為職工所有。”壹位職工向記者說出了其中的貓膩,新公司的八成股份,名義上是職工的,其實,絕大多數給了領導班子,少數象征性地分給了職工。

辦法想好了,接下來的事情,就是怎麽把土地“騰挪”出來了。

於是,應國權等人將目光盯上了身處要職的馮鳴身上,不斷以各種名義給他送“好處”,漸漸的,馮鳴答應可以“幫忙”。

市政府的會議紀要上,偷偷改了兩個字

到了這年的11月,溫州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決定劃撥甌海區婁橋鎮的壹個地塊給溫州市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用於公司及所屬企業外遷安置,建設規模為800畝至1000畝。

會議結束之後,已經被應國權等人拉下水的馮鳴開始行動。他明知會議決定的是把土地批給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卻授意當時擔任溫州市政府辦公室城建處副處長的湯頤和,偷偷將這份編號為“溫州市政府[2003]100號會議紀要”中的用地主體,改成了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

“集團”變成“發展”,僅兩字差別的會議紀要,卻使土地性質大變。

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馮鳴,迅速簽發了這份會議紀要。

就在同壹天,應國權等人壹直在籌辦的這個“溫州菜籃子發展有限公司”,也恰恰正式拿到了執照。

有了這樣壹份會議紀要作為尚方寶劍,應國權等人順利拿地:在2006年1月,發展有限公司通過劃撥得到土地325.0822畝,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1.15億余元。

馮鳴的忙當然不是白幫的,應國權等人先後送上人民幣10萬,及好又多購物卡8萬元,馮鳴壹壹笑納。

2008年9月,審計部門終於發現了這份會議紀要被篡改,順藤摸瓜,終於抓到了馮鳴。

起訴書顯示,馮鳴胃口頗大,除涉嫌上述犯罪事實外,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多家企業申請建設用地等事項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賄賂計人民幣60萬元及好又多購物卡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