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呼籲,該遏制“超時加班”,該如何有效遏制企業強制員工加班?
相信不少已經參加工作的人都遇到過超時加班的情況,有些企業甚至強制要求員工加班,讓員工有些苦不堪言,每天除了上班下班外,都沒有壹點自己的私人時間。對於這種現象,確實應該遏制。在我看來,提高加班費的比例又或者對加班多的企業進行處罰,能緩解這方面的問題。
壹、提高加班費的比例
員工如果上班超過規定的時限,企業是要額外給員工加班工資的,讓員工在雙休或者假期加班時,也同樣需要給加班費。通常情況下,工作日加班是150%的工資,休息日加班是200%的工資,假期加班是300%的工資。但對於壹些企業來說,他們不懼怕給員工加班工資,因為員工加班所產生的效益能讓他們獲得更多的收益。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能提高加班費的比例,那麽就能提高企業的人工成本,從而會讓不少企業重新考慮是否要強制員工加班。畢竟對於企業來說,他們讓員工加班是為了賺錢,但如果收益達不到預期,那還不如不讓員工加班。
二、對加班多的企業進行處罰
此外,對加班多的企業進行處罰也是遏制企業強制員工加班的壹種方法。例如,可以給企業規定壹個員工加班時限,要求企業不管員工是不是自願加班,都不能讓員工在壹周內或壹個月內加班超過多少小時,如果有超過的情況,企業除了給員工基於其工資的補償外,還要進行額外的罰款。與此同時,加強對各企業的監管,對於壹些喜歡強制讓員工加班的企業下整改通知,又或者進行更嚴厲的處罰。換句話說,如果監管得嚴壹些,處罰得更重壹些,那麽企業也不敢輕易強制員工加班。
綜上所述,在我看來提高員工加班工資和對加班多的企業進行處罰,是能抑制企業強制員工加班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