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新能源車過戶政策
2.二手車受讓人與購買新車消費者必須具備同樣的要求,並落實壹處自用或專用充電設施。
3.二手車受讓人為個人的,須名下無在本市註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經本市相關部門審核符合上述條件的,市經濟信息化委將向二手車受讓人發放確認憑證,受讓人憑確認憑證和相關材料可申領專用牌照額度。不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轉讓、變更後,專用牌照額度自動作廢,二手車受讓人將無法取得免費專用牌照。
新能源車輛分為:
①純電動汽車②混合動力汽車(簡稱混動)
不論是純電還是混動車輛只有是車輛過戶,買家都需要重新申請新能源資質及充電樁資質,不然不能過戶。
1、純電動汽車,過戶先申請資質,再申請充電樁資質,通過之後,到二手車市場正常辦理過戶手續。(充電樁資質我司可代申請)。申請資質微信小程序搜索(新版e起充),註冊申請。
純電申請資質要求:
①本市戶籍住民
②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③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申請之日前24個月內延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12個月的外地戶籍人員
④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個人所得稅的外地戶籍人員
⑤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且申請之日前6個月在上海市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個人所得稅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外籍人員。
2、上海混動汽車從2023年開始不再贈送新能源汽車牌照,只有車輛過戶就要求買家使用上海滬牌額度,也不可以過戶成滬C。
新能源過戶所需要資料:賣家身份證,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如果是公司牌:營業執照,公章,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買家身份證(外地身份證加居住證),如果是公司牌:營業執照,公章。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2021修訂)第十七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按照第十二條的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屬於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還應當采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屬於機動車使用性質變更為公路客運、旅遊客運,實現與有關部門聯網核查道路運輸許可信息、車輛使用性質信息的,還應當核對相關電子信息。屬於需要重新核發機動車號牌的,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因改變車身顏色申請變更登記,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並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並核發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