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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發夾散文隨筆

歲月能磨蝕壹切,同樣磨蝕了壹顆頑固的心,

歲月能冷卻壹切,同樣冷卻了壹顆滾燙的心,

 歲月能證明壹切,同樣證明了壹份青澀的情。

 她總是那麽文靜,端坐在課桌前認真地做各科目的那壹張張考卷。壹縷發絲不乖順地垂下來,偶爾輕觸她的額頭,壹陣風後,它便隨風亂舞。她的頭發有黑珍珠的顏色,有柳絲的輕逸,有絲綢的順滑。我喜歡天天夾在她頭發上的那個粉色發夾。或許她也喜歡那個粉色發夾。有時候,我真懷疑那發夾會不會天生就跟著她,它是那麽配她呀!

 似乎是沒頭沒腦地說了半天,該是我自我介紹了,我叫張斌,我弟兄都叫我斌哥。我猜想父母是巴望著我文武雙全,所以給我取了這名。然而這名還真靈驗了。說“文”,這不,高二分科我毅然棄文從理。說“武”,稱兄道弟是我的習慣,為兄弟我可以兩肋插刀。不過,這都是過去的事了。自從我進了這高二文科班,我就只能想在哪個洲的哪個地方拿破侖被打敗了。可想而知,我現在過的可是標準高二文科生的生活。所以我爸媽的“巴望”在我的無意之中竟成了現實。

 我並不認為我是壹個敏感的男生,我可以在足球場上飛奔,在籃球場上灑汗,在兄弟間拳腳相交,然而我被壹個粉色發夾感動了,接著變成壹種莫名其妙的感覺,我會盯著她發呆,盯著,盯著,我便浮想聯翩,接著我會莫名其妙地笑,傻傻地。我想我是在文科班裏呆長了,患了文科男生綜合癥。具體癥狀我尚未體驗完,容最後總結。

 其實,我覺得我特弱。她就坐在我旁邊的旁邊的前面,可我卻從未跟她說過話,盡管半個學期都過去了。忽然就想起了—名人的詩句: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坐在妳後面/妳卻不和我說話。

 我已在語文課上寫了幾遍的“粉色發夾”。

 忽然冒出了個念頭:寫張字條給她:“妳知道嗎?妳的粉色發夾很配妳。”寫完後,我認真地折好,說也奇怪,從小到大與兄弟在課堂上扔紙條的事多了去了,可這回卻挺心慌的。不過憑我幾年來積累下來的經驗還是準準地落到了她桌上。她回過頭來看了我壹眼,竟沒有我意想中的詫異,意外。她總是那麽平靜嗎?而我,卻有壹種手足無措感。

 下課時間,我正趴桌上休神養息(其實她回頭的那個眼神,表情就不間斷地在我腦中閃現),作為歷史課代表地她捧著壹摞考卷站我桌旁:“交歷史考卷。”沒有任何的起伏,壹如既往的平靜。

 當我埋頭找那張不知道是“該死的”還是“親愛的”歷史考卷的時候,我就看到壹張折了幾下的字條放在我桌上,然後找到了那張考卷。

 她說:“妳交了。”

 我顫抖地打開那張字條:“還記得我嗎,小學同學?”

 壹回家,我便翻開了那張小學畢業照。於是,我看到了壹個瘦瘦黑黑的女孩,頭上戴著壹個紅色發夾。

 然後,我想起了五年級因那個紅色發夾才引起我註意的名叫“王韌”的女孩。想起了我們男生評出的“十大醜女”,她也“榜上有名”。就因為她長著“營養不良”樣兒。想到現的王韌,有些心酸,可又想大笑。

 小學,我是校足球明星,我喜歡馳騁足球場,周圍壹片喝彩,那時的我出盡了風頭,也因此荒廢了學業,上初中父母硬把我塞進了壹所私立中學,於是有了現在的我。

 我與她有了第壹次地交流,我想著“前途壹片光明”,心裏那樂呵勁,甭提了。可真到學期結束,我們卻再也沒有第二次地交流。我寫給她紙條,她總沒反應,我喪氣極了。整個假期,我化喪氣為動力,從各渠道搜羅有關歷史的書,壹直狂啃,媽見我那用心樣欣慰地直流淚。而我看著她竟是內疚,心酸,於是我更瘋狂的啃書。高二下學期,我壹直處於這種情況之下,然後高二下學期歷史期末考我得了全班乃至全年級的最高分,我的總成績直往上蹭,老師那原本“無視妳存在”的臉,壹下子見了我就“充滿喜慶”,直誇我懂事了,前途無量。於是,我就更心酸,心酸地直想流淚。

 當我認識到我的自認為的初戀還未開始就結束後,我便考慮起我的成績,我的高考了,我死心踏地地以學業為主。那個暑假熱得使人煩躁。我把這個高三前的暑假安排的`滿滿的,80%是學習,其余是會兄弟。當我在書店意外地碰到她時,我本想與她擦肩而過算了,可看著那縷垂下來的發絲,那張白凈的臉,那只粉色的發夾,我又淪陷了,直到她擡頭發現楞楞地站在那裏的我。

 她笑了,幹凈卻略帶心酸苦澀地笑。

 “老同學,這麽巧。”她說。

 “是啊……”我壹時竟感到不知所措,弱弱地說了聲。

 她笑出了聲,笑得很好聽,我則感到自己特別扭,我狂問自己是不是男人!

 “妳是不是中暑了,我請妳喝飲料。”

 這更出乎我的意外。

 於是,我被拽著進了壹飲料店。至今我仍認為那幾步是我這輩子走得最輕飄的,小學時的風頭都沒讓我達到這種境界。

 我從沒想過,我和她能面對面地,聊天,然而這已成了事實,容不得我懷疑。可她竟然跟我講起了故事,壹個讓我壹輩子無法忘記的故事。

 從前有個女孩,在她十三歲之前,她並不認為男孩與女孩之間有何區別。在十三歲,她喜歡上了壹男孩,壹個熱衷於足球的男孩。男孩可以踢球踢得在上課時睡著還說夢話,引起全班的大笑,被老師批評,罰寫作業,可仍跑出去踢,然後他成了校足球明星。女孩喜歡在球場上揮灑汗水,四處奔跑的男孩。於是,她為男孩蓄起長發,用壹只紅色發夾夾上,為了使自己更漂亮,能引起男孩的註意。她開始每天為男孩守候。放學後,男孩踢球女孩在樹後看。男孩被留下補作業,女孩在教室內假裝看書,或者在教室外聽男孩與他的同伴的談話。聽到男孩的笑,女孩也會傻呵呵地跟著笑。可有壹次她哭了,因為她的心碎了。男孩在與同伴評班裏的“十大醜女”還缺了壹位,男孩壹邊笑壹邊大聲地說出了女孩的名字,還說她的紅色發夾特俗,是俗極了。說完,便聽到裏面的大笑,然後,女孩哭了。女孩想扔了發夾,可她仍有不舍,她不願就這樣讓壹切成了回憶,而沒給歲月留下明證。於是女孩壹直帶著,壹直帶著。

 故事講完了,她壹直盯著我看,想尋找些什麽,可我不知道我該給她些什麽。她吸了口冰鎮檸橙。我壹直撥弄著我的飲料,我突然覺得這家店的空調打得好涼,好涼,我感覺到了我冷得打顫。

 後來,在飲料店門口分手,回家,開學,上課,考卷,習題,高考,分數,錄取通知書。

 同學會的那壹天,她對我說:“妳相信嗎?這個粉色發夾原本是紅色的。”

 我明白,是歲月磨蝕了她,也冷卻了壹顆滾燙的心。

 我總覺得在那家飲料店裏是我過的壹個夏天裏的冬天,我壹直冷得打顫。我相信我是再也沒有勇氣對她說——

 “妳知道嗎?妳的粉色發夾很配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