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以判刑嗎
家暴可以判刑,具體如下:
1、家暴如果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受害者輕傷的,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則會判刑,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致使受害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家庭暴力的取證如下:
1、涉及家庭暴力離婚案件,受害人應保留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受害婦女遭受暴力侵害後,及時、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種證據,包括身上的傷痕、帶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齒、揪掉的頭發、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兇器如刀、針、鐵棍、木棒、石頭等;
3、平時註意保留書證、物證,如驗傷病歷記錄、警察筆錄、被破壞的衣物、對方使用的兇器等;
4、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後向婦聯組織、人民調解組織、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或其他組織求助或報警,相關的證明或書面記錄可作為證據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頭、書面悔過或保證也可以用作證據;
5、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壹些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這種情況下,為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向法院申請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言;
6、未成年家庭成員也可作證,只是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證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傷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第十八條
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第十九條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緩收、減收或者免收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