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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哄擡物價要承擔哪些責任?

但借疫情哄擡物價

是壹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根據《刑法》、“兩高”《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和“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擡物價、牟取暴利,構成犯罪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五條規定:“經營者違反價格法規定,哄擡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