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英國倫敦騷亂的事件起因
2011年8月4日,馬克·達根(男,1982年生,非洲裔黑人,4個孩子的父親)乘出租車在倫敦街頭遭警方攔截,雙方發生槍戰,達根身中兩彈,當街死亡。英國官方表示,反槍支犯罪警隊懷疑達根非法持有槍械,於是布控攔截。事實證明,達根確實持有壹支未註冊手槍。攔截發生後他朝警方射擊,壹發子彈打中警察對講機,警察受傷。但達根親友解釋說,達根收藏槍械“完全出於愛好”。
6日,約300人聚集在倫敦托特納姆路警察局附近抗議,晚間演變為暴力事件,100多名“青年”在夜色中焚燒警車、公***汽車和沿街建築,切斷交通,占領高速路,劫掠數十家店鋪。按《衛報》描述,數百名蒙面示威者在壹座警察局附近朝警察密集投擲磚塊、酒瓶、雞蛋等物品。多輛警方巡邏車和壹輛雙層公***汽車遭縱火焚毀。暴力活動明顯針對位於壹條高速路邊的托特納姆區警察局。壹些示威者從附近市場推來大批購物手推車,“隔離”試圖抓捕他們的警察。《衛報》稱,示威者多為“年輕人”(迫於宗教壓力,近年來西方司法機關傾向於隱去當事人的宗教身份,西方媒體不斷因為指明“穆斯林”身份而敗訴,因此壹般只稱為“年輕人”),其中以十多歲少年為主,年齡最小的可能還不到1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