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格裏沙漠被造紙企業汙染,造紙企業都會受到什麽處罰?
8月28日,備受關註的寧夏騰格裏沙漠汙染公益訴訟系列案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調解結案,8家被訴企業承擔5.69億余元用於修復和預防土壤汙染,並承擔環境損失公益金600萬元。
此案也創下國內環境汙染案件罰金新高,數額遠遠超過了此前江蘇泰州1.6億天價環境公益訴訟案。
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簡稱“綠發會”)提起的騰格裏沙漠汙染公益訴訟系列案可謂壹波三折。2015年8月13日,綠發會曾向中衛中院提交訴狀,起訴8家企業的違法排汙行為汙染騰格裏沙漠,要求企業恢復生態環境、消除危險等,但因“不符合原告資格”而未被法院受理。
隨後綠發會就該案向寧夏回族自治區高院正式提起上訴,請求依法撤銷中衛中院的民事裁定書。但寧夏高院最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的決定。
2015年11月24日,綠發會向最高法申請民事再審,要求依法撤銷中衛中院和寧夏高院的民事裁定。經最高法終審裁定,撤銷此前的民事裁定,由中衛中院立案受理這8起公益訴訟案件,由此司法確認了中國綠發會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資格。
該案最終以調解結案,從立案至今近壹年半的時間裏都發生了什麽?為何最終以和解告終?後續還有哪些工作要繼續?記者就此采訪了綠發會副秘書長馬勇。
我們在提起訴訟時,騰格裏沙漠案已經被環保部和最高檢掛牌督辦,環保部更多是從行政的角度做出處罰,最高檢則側重於追究損害國家利益的刑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公***環境損害的民事責任追究還比較空白,我們用民事公益訴訟的方式推進,讓企業為他們的汙染行為付出巨額賠償,也會起到警示和示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