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女生裸考是必要還是另有企
文/艷平
近日,湖南南華大學壹名在校女大學生網上發帖稱,在學校舉行的壹場實驗考試中,監考的男老師強制要求多名女學生暴露隱私部位參加考試。考試項目直接由男老師於小華定為胸部檢查和腹股溝淋巴結觸診,並且要求所有女生必須脫光衣服考試,否則考試成績記為零分。“要麽脫掉,要麽掛掉”。事情敗露以後,該校將於小華調離了教學崗位,並且給予他留黨察看、行政記大過的處分。(7月26日人民網消息)
事後有媒體報道稱,這些受害女生均為該校護理學專業學生。護理學專業參加試驗考試,脫衣裸考是否有相關的規定是否有必要,作為外行人的我們肯定不清楚,作為學生也肯定會有抵觸情緒,這壹點作為學校來說不可能不知道。即便是實驗考試有脫衣裸考的必要,學校也應該安排壹名女老師監考,這樣壹來女學生們在面對監考老師“裸考”時心裏的抵觸情緒會小很多,而且也不至於會有什麽沖動的想法。可問題恰恰就在於學校安排了壹名男老師監考,且考試科目由該老師自己決定,強制女生裸體參加考試,否則成績記零分,此種做法到底是考試的必要還是某位男老師想另有所圖?作為學校事前有沒有考慮到這些不合理的因素,如果考慮到為何還依舊安排壹名男老師監考,這壹點作為外行人的我們著實不能理解。
壹個赤身裸體的女孩子站在壹個男老師的面前,這情景可能對於男老師來說是相當賞心悅目的事情。但對於這些女孩子而言,卻苦不堪言,更何況這名老師還對這些女孩子伸出了他的“鹹豬手”。這些可憐的女孩子們雖然遭受著羞辱,但她們只能選擇忍耐選擇事後通過QQ、微博的形式吐吐心中的苦水。我相信在那種師命難違的情況下,所有在場參加考試的女生讓人壹個個都脫了。
大學老師公然猥褻女生,還堂而皇之的表示,如果不脫考試成績為零。這樣壹來這場裸考看似合法化,可當此事被媒體披露後,學校又顯出了對此事“相當重視”的態度,還成立的調查組,對涉事老師做出了調離崗位、留黨察看的處罰決定。很明顯,這份處理決定只是應付媒體的無奈之舉,否則,處理不會這麽輕描淡寫。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強制猥褻婦女是要受到刑法懲罰的。而涉事老師對女生強制摸胸的做法顯然屬於猥褻婦女,理應收到刑法處罰,但涉事學校在對該老師的處理決定中,只是簡單的用調離崗位來處理,沒有做出開除黨籍的處理,處理結果顯然有失公正。這不得不讓大眾認為該學校是否心甘情願做藏汙納垢之所。用調離崗位、行政記過、留黨查看來代替法律,這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處理方式難以服眾。對這種有違師德,甚至已觸犯刑律的人還藏著掖著,且不說受害女生們糾結,社會和大眾又怎麽不滿腹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