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貓貓”事件是怎麽回事?
“躲貓貓”壹詞迅速在網絡竄紅,起因是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發生的壹起死亡事件。據當地公安部門通報,24歲男青年李喬明在看守所中與獄友玩“躲貓貓”遊戲時頭部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這壹事件經媒體報道後,在網絡上迅速發酵,眾多網民紛紛質疑,壹群成年男人在看守所中玩小孩子玩的“躲貓貓”遊戲聽起來非常離奇,而這種“低烈度”遊戲竟能致人死亡就更加令人難以置信。於是,壹場以“躲貓貓”為標誌的輿論抨擊熱潮迅速掀起。 壹個還有4天就要結婚的青年離奇在看守所中死亡,令人痛心。查清事件真相,既是對家屬負責,也是任何執政為民、以人為本政府的本分,這既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也體現了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在事件成為網絡熱點後,雲南省委宣傳部迅速組織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並公開面向社會邀請網友和社會人士參與調查。根據最新消息,在15人組成的委員會中,有8人是網民和社會人士,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均由網民擔任。 雲南省相關部門的這壹做法,開邀請網民參與重大敏感問題官方調查之先河,體現了執政者對網絡民眾輿論的重視與尊重,堪稱官民互動的典範之壹。 2009年1月28日,李蕎明涉嫌因盜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並羈押於晉寧縣看守所第9號監室,羈押期間,同監室在押人員張厚華,張濤等人以各種借口對李蕎明多次用拳頭、拖鞋進行毆打,致使其頭部、胸部多處受傷。2月8日下午17時許,張濤、普華永等人又以玩遊戲為名,用布頭將李蕎明眼睛蒙上,對其進行毆打,致使其身上有兩處骨折,普華永再壹次猛烈拳擊後,致使李蕎明撞墻倒地昏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李蕎明於2月12號死亡。法醫鑒定的結論是,李蕎明系多次鈍性外力打擊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也就是說,這是壹起在押犯罪嫌疑人,以“躲貓貓”為名,毆打,施暴,致使李蕎明身亡的事件。李蕎明身亡後,張厚華,張濤,普華永等人,為逃避責任,逃避法律的制裁,編造了李蕎明在遊戲中不慎自己撞墻死亡的事實,而且訂立了攻守同盟,對抗偵查。普寧縣公安機關在沒有深入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公布了李蕎明是在遊戲中不慎死亡的情況,是極不負責任和極不慎重的。也正因為如此,普寧縣公安機關有關領導和看守所有關領導受到行政處分。 同時,鑒於看守所長期存在管理混亂,不負責任,牢頭獄霸的情況以及嚴重的瀆職問題,檢察機關當即對看守所有關人員以瀆職罪立案偵查。目前已將看守所的兩名警察刑事拘留,目前仍然在繼續偵查中。檢察機關對看守所的活動還有監督的責任,監督不僅僅是法律賦予的權力,更是義務。普寧縣檢察院駐縣看守所檢察室,懈怠職守,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其駐監所檢察室的主任趙澤雲已經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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