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覺的與妻書的主要內容
《與妻書》是清朝末年革命烈士林覺民在1911年4月24日晚寫給妻子陳意映的壹封絕筆信。在這封絕筆信中,作者委婉曲折地表達了自己對妻子的深情和對處於水深火熱中的祖國深沈的愛。
他把家庭幸福、夫妻恩愛和國家前途、人民命運聯系在壹起;把對妻子親人的愛和對國家人民的愛連為壹體,闡述壹個深刻的道理:沒有國家和人民的幸福,就不會有個人的真正幸福。全文感情真切,筆調委婉動人,讀後令人蕩氣回腸,具有強烈的感染力。
創作背景
1911年,林覺民受同盟會第十四支部派遣回閩,聯絡革命黨人,籌集經費,招募誌士赴廣州參加起義。他依依不舍地告別家人,率第壹批義士從馬尾港上船赴香港。
廣州起義(又稱黃花崗起義)的前三天,即4月24日,林覺民與戰友在香港濱江樓同宿。待戰友們入睡後,他想到自己的弱妻稚子,他和妻子的婚姻雖然是父母包辦,但兩人感情深厚、琴瑟和鳴。對於即將到來的生死未蔔,林覺民在壹塊白方巾上給妻子陳意映寫下這封最後的家書。
在寫《與妻書》的同時,林覺民還給他叔父林孝穎先生寫了壹封不到40字的信。起義失敗後,有人秘密將這兩封信在半夜裏塞進林覺民家門縫裏,第二天清晨家人才發現這兩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