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手架探頭板不允許超過多少
在《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 130-2011條文說明。
1、腳手板是施工人員的作業平臺 ,必須按照腳手架的寬度滿鋪 ,板與板之間緊靠。采用對接時,接頭處下設兩根小橫桿;采用搭接時,接槎應順重車方向;竹笆腳手板應按主竹筋垂直於大橫桿方向鋪設 ,且采用對接平鋪,四角應用φ1.2mm鍍鋅鋼絲固定在大橫桿上 。
2、腳手板可采用竹、木、鋼腳手板,其材質應符合規範要求 。竹腳手板應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 、竹笆板。竹板必須是空釘牢固 ,無殘缺竹片的;木腳手板應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樺木等)無腐朽、劈裂板;鋼腳手板用2mm厚板材沖壓制成,如有銹蝕、裂紋者不能使用。
3、凡腳手板伸出小橫桿以外大於 20cm的稱為探頭板。由於目前鋪鳳腳手板大多不與腳手架綁紮牢固,若遇探頭板有可能造成墜落事故 ,為此必須嚴禁探頭板出現。當操作層不需沿腳手架長度滿鋪腳手板時 ,可在端部采用護欄及立網將作業面限定,把探頭板封閉在作業面以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