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發票和電子發票區別
網絡發票,是以互聯網、無線通信等網絡為基礎網絡,利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實時在線開具的發票。稅務機關利用網絡信息技術可即時、準確地采集和存儲發票數據,並以此比對、驗證申報信息。
目前,我國各地區推廣應用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大體上由稅務端和納稅人端兩部分組成。其中,稅務端主要由稅務機關自建,可實時在線采集和管理發票數據,部分試點稅務機關還可實現與核心征管系統、管理決策系統信息交互。納稅人端各地主要通過運營商提供、稅務機關自行開發或委托軟件商開發等方式來建設。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稅收服務和管理方式變革的新產物,是儲存在信息系統中的電子記錄信息,是全新的無紙化發票形式。電子發票有利於進壹步簡化發票的流轉、貯存、查驗、比對等管理環節,在強化稅務機關發票管理的同時,降低納稅人成本。
哪種發票更便捷?
從具體應用方式來看,如今電子發票的開具方式頗為便捷,用戶直接通過微信公眾號或支付寶服務號等入口進入,輸入企業名稱等內容開票,電子發票可以直接保存在微信卡包或者支付寶“發票管家”中,再對接微信企業號或者企業自身的移動辦公應用申請報銷、查詢報銷狀態。
綜上所述,網絡發票,是以互聯網、無線通信等網絡為基礎網絡,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稅收服務和管理方式變革的新產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