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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慈善名人榜的評選方法

此次榜單評選采用綜合評價法,結合定量與定性評估方法,通過對年度個人捐贈、年度個人間接募集、個人公益行動、個人公益影響力等四個評價指標分別評分,其中,定量指標直接采用客觀數據進行排序,定性指標由顧問根據定性指標標準進行評分,最後,根據壹定權重,得出每位候選人的最終得分,最終評選出年度前30名慈善名人。( *各指標的相應信息均是通過公開渠道收集整理,並經被評候選名人的核實人確認的,其中如有信息缺位,則表示該指標信息由公開渠道無法獲得且被評候選名人不願意公開,不代表該指標信息為零) 1. 2012年度個人捐贈額(10%):定量指標,即該名人2012年度實際個人捐贈額

2. 2012年度個人間接募集(15%):定量指標,即該名人2012年度實際個人捐贈額

(包括慈善拍賣額、發起的基金會募款額、發起的公益項目募款額);(定量指標)

3. 個人公益行動(40%):定性指標(包括:發起公益組織、發起公益項目、參與公益項目);

4. 個人公益影響力指數(35%):定性指標(包括公益代言、公益宣傳活動); 1.個人公益行動(40%)

專業性(10%):公益活動的設計、運作是否專業,名人的參與過程是否專業

創新性(10%):瞄準未受充分關註的社會需求上,或針對某壹社會需求提供了更好了解決方式;在項目運作中體現出授之以漁的理念;努力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問題。

可持續性(10%):公益活動是否具有可持續性,或公益活動為收益方帶來了可持續的影響

公信力(10%):公益活動的信息(包括財務、項目等方面)的公開透明機制,公眾口碑,是否對捐贈人負責

2.公益影響力(35%)

公眾影響(10%):通過媒體曝光帶動了多少公眾的參與

社會效益(10%):是否在壹定程度上解決了受助群體或地區的社會問題

政策倡導(5%):名人的公益行為是否被政府所倡導,甚至推動了政策的改革

同行學習(10%):是否其他名人、公益組織效仿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