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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找壹個在家做質筆加工的廠家,有誰現在正在家裏做這個項目加工呢,請提供壹下廠家要真是的。QQ873683885

關於代加工

金狀元制筆代加工實地考察記:

筆者於上月實地考察廣州市唐寧街商貿有限公司,也就是金狀元制筆公司。大家在看到廣告後也許都會為其豐厚的回報、超低的風險所吸引,然後去搜尋壹些資料以了解其真實性。筆者為了了解真實情況決定到廣州實地考察壹番,並將所見所聞與廣大對代加工感興趣者分享。以下內容完全是個人親身體驗,抱著對言論負責的態度,筆者不妄下結論,大家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自個思考便是了。

公司的工商註冊登記情況:

從工商註冊信息來看,這個廣州唐寧街商貿有限公司是在今年5月份才進行註冊,並且在11月份才通過核準的。這壹點幾乎和所有的代加工騙局有雷同之處:就是公司都是近期成立的(這裏也可以合理解釋慣用的打壹槍換壹地方的操作手法)。

二.廣州唐寧街商貿有限公司與金狀元制筆是什麽壹種關系呢?

筆者來到金狀元制筆公司,是在壹個大廈的10樓,出樓梯便看到很大的海報寫著:金狀元制筆公司,下面還寫著品牌運營方為:廣州唐寧街商貿有限公司。那麽金狀元制筆和這個商貿公司又是什麽關系呢?通過工商查詢,並沒有關於金狀元制筆的任何註冊信息,在與某經理洽談中對方的說法是,金狀元制筆是唐寧街商貿公司的壹個項目。之前在網絡上查詢金狀元制筆總部是在武漢某個地方,但是某經理的說法是總部在北京,由北京總部負責原材料提供和生產,全部銷往海外(這裏註意了,基本所有的代加工騙局說回收產品都是出口的)。在這裏提點題外話,大家在網絡上搜索便可以看到前段時間廣州商貿有限公司曾用金狀元制筆代加工同樣的方式,向大眾宣傳壹個叫“金節士”產品的代加工。至於具體這個項目運作情況如何,筆者曾就此問題咨詢商貿公司的某經理,但是其支支吾吾似乎並不願意提及此事,又或者不大清楚(也許是由另外壹個團隊或者已經離開公司的曾經的團隊操作的)。

三.實地考察公司辦公環境如何呢?

A.從踏入公司門口起就無法不去留意的壹個情況:公司辦公室環境包括設備都很新,所有看上去的物件都是很嶄新的,甚至還可以聞得到新家具的那種特有的味道(看樣子是剛入駐此處不久);

B.辦公室環境基本上算是應有的設備盡有,辦公區、經理室、體驗室、辦公室設備(辦公桌、電腦、資料夾、文件櫃、交代茶幾等)。不過呢,細心留意的話會發現壹些不合情理的地方,就是辦公桌上物件很少,只有壹些打印出來的資料,壹套電腦,文件櫃也是空蕩蕩的,很少見有私人物件,各種文件夾也是擺設,沒有載滿資料。(怎麽看都像是剛剛搬進來的吧……)

C.當考察者走進去,總覺得裏面人的氛圍即刻變得低沈和壓抑,幾個男士工作員工眼神很警惕,而且在門口外和電梯大堂好像也有人在看管(感覺有點向放風的人),總之呢,就是怪怪的感覺……

D.另外呢,盡管他們公司是制筆的,但是發現他們內部的人用的筆都是晨光的而不是自己的,問起這個問題時,某經理迷迷糊糊地說了下,說什麽是自己公司的,只是貼別人牌(那就郁悶了,這樣的做法可是侵犯別人的商標權、知識產權及專利權。)

展覽室和操作示範室情況又如何呢?

既然是實地考察,那當然會去參觀產品的展覽室以及看看加工流程咯。產品的展覽室和加工展示放在同壹個房間,就在辦公區的隔壁。進入展覽室,墻體邊上做了很多展架,上面擺放了各種各樣的筆具。仔細觀察這些展覽筆,筆身外觀用的商標名稱都不壹樣,不是“金狀元”而是“金萬年”啊,壹些英文名稱啊,之類的,想必這些所謂的“商標名”並沒有進行商標註冊吧。從產品的外觀、細節處理、品質等方面來看,感覺都很壹般。

再來看看加工使用的設備,筆者要求對方加工壹支筆芯看看流程,加工壹個筆芯比較熟練操作約10秒鐘,先是灌墨、筆頭膠部、筆尖,最後是灌油,壹直筆芯就加工完成,4道工序確實很簡單,操作也很簡單。加工出來的筆芯完全可以書寫,只是筆者感覺所用的墨水質量很差。另外加工筆芯使用的設備4臺,很簡單的機器設備,問及這些生產設備是否具有自主專利權時,對方的回復是有專利權,然後筆者要求提供相關的證書、資料,但是某經理則說如果簽訂合同的話,會提供(這裏就有疑問了,為什麽現場不能提供呢?要等簽合同時才有?)。

關於項目本身的壹些問題:

A.金狀元的專利及商標權問題:對方表示和晨光啊、博文啊都有合作,但是無法提供合作證明(合同),如果沒有並沒有合作的話而使用別人的品牌和商標,那麽嚴格上來說是違法的,假設加盟加工方或代理商選擇了自產自銷的方案,然後想把產品推向大型的超市和壹些專賣店,那麽這個時候就出問題了,因為生產出來的山寨筆沒有專利權、商標權,是無法入駐正規賣場的,這對代理加盟商來說毫無保障啊。

B.關於統銷方案問題:相信很多小資創業者壹開始都願意選擇公司回收產品這種統銷方案,這樣就不用擔憂銷路問題。而大家是否有想過去了解公司是怎麽銷售出產品的呢?筆者很關心此問題,某經理的答復是產品都銷往海外(這裏要註意了,“銷往海外”與“海外OEM訂單”是完全不同性質的,銷往海外是指自主向海外市場銷售;海外OEM訂單則是接海外公司代加工訂單來生產,然後產品被回購回去,並不需要自主銷售)。如果是自主銷往海外,那疑問就大了:公司只有“廣州唐寧街商貿有限公司”的註冊,並沒有“金狀元制筆”的註冊,也沒有筆具的商標註冊,那麽怎麽可能出關口呢?怎麽可能通過審核呢?海外怎麽可能有公司或者銷售終端接手這樣毫無保障的產品呢?

當筆者問具體是怎麽實現銷售渠道時,對方的答復是自己只負責代加工招商部分,具體銷路不清楚。這樣的回答怎能讓人心安呢。

C.關於項目或產品相關資料問題:筆者提出想看看相關的項目資料或產品資料,對方就給了壹張傳單,就是網上看到內容壹樣,傳單裏只有投資回報、代加工方案啊之類的,沒有其他任何關於項目資料。問及還有沒有其他方案書之類的資料時,對方說沒有了,只有這份傳單資料。在比較規劃公司工作過的人都知道項目策劃、方案、相關證明資料都是做壹個項目的必須的資料,所以就覺得很納悶了,投資的事情就只有壹張傳單?筆者考察之後打電話要求公司發壹些合同資料參閱,但是對方說沒有電子版,只能到時候要簽才有。(筆者就納悶了,沒有電子版那怎麽來的打印紙合同?還是說存在什麽貓膩不能隨意給人看的?)

D.關於產品回購問題:大家都知道,所有的代加工騙局最後是都是在回購這個環節出現扯皮的,就是用各種各樣的理由所生產的產品不及格,不但拿不到加工費,連押金都拿不回來,甚至是說是違約要求代加工方賠償損失。這個做法讓多少人成了“啞巴吃黃連”,因為沒有證據舉證這種合同欺詐。那麽這個金狀元的產品回購情況又如何呢?筆者問及這個問題時,某經理說公司會委托物流公司上門收貨,現批現結……(等等)為什麽公司是通過委托物流公司進行物流配送而不是自己的物流呢?我們都知道,制造生產類公司大部分都有自己的物流渠道配備,當然也有部分是外包給物流公司的。那麽是外包給哪個物流公司呢?某經理就支支吾吾沒有答案。

其他的壹些細節:

A.當筆者問及公司在這個寫字樓辦公室多久了,某經理說有幾年了。如果有幾年了那怎麽設備會這麽新呢?那為什麽文件夾啊、資料櫃啊該有資料物件的地方是空空如也呢?帶著這些問題,筆者在即將離開廣州唐寧街商貿有限公司前,特意到寫字樓的管理處了解情況。得到的信息讓筆者非常驚訝。從該寫字樓管理處筆者獲悉,原來唐寧街商貿公司是前段時間剛剛租下來的辦公室,大約就在10天前才裝修完畢並且投入使用。這壹消息著實讓筆者納悶,明明才是剛剛搬進去的為什麽公司裏的人卻又說用了幾年了,為什麽要使用虛假信息來忽悠考察者呢?這點,筆者就不多猜疑了,大家自己思考吧,妳懂的……

B.當筆者從寫字樓管理處出來時發現大廳沙發上坐著壹個人,緊盯著筆者,而且這個很眼熟,貌似就是之前在唐寧街商貿公司大門前徘徊的那個人。難道他是專門負責盯梢的?那麽為什麽又要有人來負責盯梢呢?對於這點,由於筆者不能完成確定是同壹個人,所以不加以評論,大家知道就行了。

C.考察後,金狀元公司在過幾天後會有人電話回訪(考察時進門就需要登記信息),敦促盡快落實代加工的事情,還會通過市場分析讓妳覺得機會難得。然後筆者提出要求先發壹些合同資料、專利權資料查閱,但是對方說沒有任何電子文件,只能上門去洽談並在需要簽署合同時才能見到合同。這樣的作風不符合現代企業辦公的作風,連基本的資料都不能索取,而且這樣做讓合同更具神秘感了。

以上,是筆者親身經歷的金狀元制筆代加工實地考察過程,帶有筆者的個人觀點,但不能作為結論,僅供參閱。畢竟,代加工項目是實實在在有存在的,所以不能憑借觀察而下不公平的結論,大家就見仁見智吧。

在這裏說說OEM,也就是代加工的情況介紹:

代工生產,也稱為定點生產,俗稱代工,基本含義為品牌生產者不直接生產產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關鍵的核心技術負責設計和開發新產品,控制銷售渠道,具體的加工任務通過合同訂購的方式委托同類產品的其他廠家生產。中國是壹個代加工大國,解決了千千萬萬人的就業問題,也帶動了經濟和文化的發展,這本身是壹件好事情。而絕大部分的代加工廠商都是正規的集中生產,擁有完備的設施和管理流程。當然,也有散戶型代加工,多是就是利用農村剩余勞動力,將加工放置在老百姓家中,然後回收產品,支付勞務費。這類的情況,性質都是手工種類,簡單操作,以散戶生產,集小成多。這種操作形式是可行並且值得贊許的,因為滿足了雙贏局面。但是前提是必須誠信合作,***同經營。

而現在國內各省市出現了大量的手工代加工騙局陷阱,歸根結底是壹種誠信的缺失,是部分人對金錢采用非正規渠道欺詐手段。不過為什麽這些騙局往往屢屢得手呢?大家是否有想過這個問題。其實道理很簡單,就是這些騙子利用了大眾的發財夢和社會底層人們的知識缺失這兩大特征,因而常常得手。

通過各種投訴、報案,新聞報道的觀察和了解,我們很容易觀察到壹個***性之處:上當受騙的絕大部分都是生活在社會中低層、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壹方面呢,經濟收入不多,生活不容易,所以這層次的人更渴望金錢,對金錢夢更抱有僥幸心理,所以面對誘惑時便hold不住了,只看到數字上的引誘,看不到數字背後的陷阱。另壹方面呢,大部分人也許對項目的考察也伴隨有疑問和不放心的地方,但是卻又無法去處理,因為缺乏相關知識基礎,對經濟法、專利法、合同法等等都沒有相關的了解,因此只能糊裏糊塗就簽合同了,糊裏糊塗就上當了;更嚴重的是,在上當後卻無法合理合法保護自己的權益,因為缺乏舉證,也不懂如何去維護,所以悲劇進壹步加深,被騙子牽著鼻子走。

筆者建議,對於有加盟代加工意願的人,自己要先去了解了解什麽是代加工,代加工有哪些相關法律法規,去了解合同法,在洽談過程中要求對方提供足夠的資料,並將資料備份,去相關的工商部門去查詢驗證真實性。如果發現很多信息都不存在或者虛假,那麽基本可以確定這是騙子公司了,那麽也應該向工商局投訴和反映,讓工商去調查,避免其他人上當受騙。只有這樣大家團結起來才能打擊這類騙局陷阱的猖狂,促進社會商業氛圍和諧發展,對自己,對社會、對國家也是壹種負責任的態度。

◆在簽訂合同前,加盟商們應該如何合理保護自己的權益呢(為防止今後上當受騙後能有足夠的舉證)?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在實地考察前先了解清楚對方公司的真實性,可以到地方紅盾網和致電查詢都行。基本所有的騙子公司都是有註冊的,這只是很膚淺的層面。

在實地考察前要求先提供相應的資料及合同樣式參閱,如果對方死活不肯的話那麽就要註意了。

實地考察時要多註意觀察,從外而內,從物到人。看看有沒有不合理或可疑的地方。在洽談過程中多咨詢壹些後期操作的問題,比如產品回購方面、產品檢驗標準方面等等,可疑的話最好進行現場錄音,以防今後有變。

簽合同簽要求對方提供各類必須的資料,比如產品的商標註冊號、專利註冊號等,最好自己留壹份備份,或者用相機拍照,然後拿回去考證。

簽合同簽要認真審核合同的每壹條款,每壹個字,因為合同是對方開出的,所有條件都是有偏利性的,這個情況下不要急著簽,而是提出不合理或是含糊不清的地方要求修改,如果對方堅決不願修改,那麽這份合同根本就不能簽。如果對方同意修改,那麽最好也是拿去公正處或者律師事務所進行條款審核和公正。

通常考察者見到的都是業務員,而非老板或主要負責人,所有在簽署合同之時也應該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以便今後出事責任追究。如果對方不願提供的話,那麽也說明有心虛嫌疑,需要從新考慮加盟的事情了。

◆在簽訂合同後,如果真的出現產品提供方以產品質量不合格百般刁難的時要如何處理呢?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不要被對方嚇唬到,對方肯定會說產品不合格,反而追究代工方的責任要求賠償和不歸還押金。很多人聽到被追究責任就懵了,就選擇了妥協,然後只能繼續進貨,然後還是不合格,就這樣惡性循環。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真出現這種情況後,要力以據爭,不要選擇妥協,是在無法解決就選擇報警。這時候也許對方就妥協了,如果對方妥協了就及時終結合作、並且處理產品,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如果在前期就有相關舉證資料,那麽當出現這種不肯回購產品行為時要及時去報警,並且帶上證據資料。

如果說發現上當受騙後,商家都已經人去樓空了,那怎麽辦?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放棄呢,不,這個時候更不能放棄。因為要知道,上當受騙的不止妳壹個人,還有許許多多的受騙者。這時候應該積極聯絡其他受害者,形成維權團體,因為壹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團體的力量的無限的。這樣團體越大,控訴也越大,形成的社會輿論壓力也越大,政府也越重視。那麽公安機關也就越加緊破案,也許終有壹天能把所有的騙子都抓拿歸案。這樣既能在壹定程度上追回自己的損失,又能為社會除害,還能形成良好社會維權氛圍,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以上,是筆者提出來的部分建議,也許有不妥之處,需靈活處理。對於這類的代加工項目,其實也存在真實的,所以關鍵是看妳的辨別。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壹個好生活心態,不要急於發財夢,不要期待天上掉餡餅。要是真的如網上說的那麽好賺,那麽這種代加工形式肯定在全國遍地開花,隨處可見了,也輪不到妳了。

所以呢,筆者建議各位兄弟姐妹,踏踏實實,勤勤懇懇生活,要相信存在機遇,但是更要相信知識改變命運,有空多看看書,看看新聞,了解了解人生百態。

如果實在是想創業的話,可以考慮去代理壹些精品店、加盟店、奶茶店、小吃店等等,更實在可靠。

以上就這麽多了,關於代加工,各位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