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有企業公車改革細則相關問題
公車改革細則問題
1、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問:您認為公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是什麽?
答:主要有三個方面,壹是有利於黨風廉政建設。長期以來,廣大群眾對車輪上的鋪張意見很大、反映強烈。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黨政機關貫徹落實改進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精神的壹項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於節約開支。目前,公車消費在?三公?經費占比例較大,中央和國家機關達60%左右,從各地公開的?三公?經費看,地方比例更高。通過推進這項改革節約政府開支,建立節約型政府,可以把節約的財政資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於資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務出行由實物保障轉變為更多地由公務人員個人自主選擇,更多地利用公***交通工具,實行社會化、市場化保障,有利於合理有效配置資源。
公車制度改革醞釀多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壹年。落實中央部署,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入手,以制度廉明,回應群眾關切;從自身改革做起,樹立黨政機關廉潔形象;從公信力入手,建立長效機制,根除群眾不滿意、不認同的突出問題。
問:《意見》是全國公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是什麽?
答:任何壹項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確改革的指導思想,公車改革雖然是壹項具體改革事項,但也是壹項涉及面較廣的系統改革,是制度創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堅持社會化和市場化,將傳統的實物供給和粗放式公務用車管理模式,改變為與現代政府治理體系相適應的新型公務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則為創新制度、分類保障;統籌協調、政策配套;統壹部署、分步實施。為保證改革有效實施,明確了改革的時間表和總體要求,全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兩到三年時間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國情的新型公務用車制度。對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等公***部門的公車改革,要專門制定方案,適時推出,限時完成。
2、主要內容和範圍
問:《意見》提出了車改的四大任務,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範處置公務用車,這次車改的主要內容和範圍是什麽?
答: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各級黨政機關取消壹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壹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特殊公務出行實行定向化保障。
參加改革的機構範圍確定為: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除了各級黨政機關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按照規範職務消費原則進行改革,對原符合車輛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逐步按規定納入改革。
參加改革的人員範圍確定為: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原則上參加車改。考慮到地方實際情況,鼓勵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廳(局)正職主要負責人,市(地、州)、縣(市、區、旗)及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參加車改,確因環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參改的,允許以適當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車實物保障,但須嚴格規範管理,不得再領取公務交通補貼。
3、補貼標準怎樣定
問:公務交通補貼是大家非常關註的問題,《意見》對補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此前壹些省市自己出臺的補貼標準怎麽辦?怎樣避免出現以補貼為名變相發福利的問題?
答: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統壹部署的改革。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經過了反復的研究測算,綜合考慮了公務出行成本、經濟發展水平、社會承受能力、轄區面積、自然地理環境、公務出行次數和距離、行政級別和實際承擔的工作職務等因素。根據交通成本等相關因素變化情況,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適時適度進行調整。確定補貼標準要基於三個原則:壹是改革後公務交通補貼支出總額必須低於改革前的公車運行支出總額。二是公務交通補貼僅保障城區或規定區域內基本公務出行需求。三是簡化檔次便於操作,各個級別間補貼差距不宜過大。
《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見》明確規定,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這裏需要強調,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不是職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務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長途出差。同時,要求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的名義變相發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
4、怎麽確保 做成做好
問:對司勤人員的安排有什麽考慮?
答:要確保車改平穩推進,重要問題之壹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員的安置工作。要以人為本,對因取消公車而失崗的司勤人員不能簡單推向社會,主要采取內部安置的辦法,用多種方式保障其能夠繼續就業。要做好相關司勤人員的人事勞動關系變更、經濟補償發放、社保關系處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問:公車改革觸及的利益很大,如此大範圍的改革,怎麽能夠確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工作機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確改革時限。同時,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有效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方針政策都能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車改規定的行為,及時公布處理結果。各級審計機關對保留的壹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配備使用、運行維護費用、取消的公務用車處置和交通補貼發放情況等納入日常和專項審計監督,並依法公開審計結果。(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
公車改革當前問題
能否真正遏制?車輪上的腐敗
?公車私用?現象如何扭轉 從我做起?
?公車私用?長期以來是黨政機關存在的壹個?頑疾?。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數據顯示,僅今年1月,全國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就有442起。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說,此次出臺的改革方案提出,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取消各級黨政機關壹般公務用車,合理補貼公務交通費用,妥善安置司勤人員,規範處置公車。
中國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沈榮華認為,此次公車改革實現了從長期議論到具體實施的跨越,?是巨大的歷史性進步?,表明了黨中央國務院從自身改革做起,加強廉政建設,勇於擔當,推進改革的力度和勇氣。
公車改革過程中腐敗如何防止
標準明確
各地實際上已經開展了公車改革的探索和試點,但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部分地區公務用車減少,但采購汽車數量仍在增加的問題。個別幹部在照樣坐公車的情況下,還拿到了相當於工資水平的交通補貼。
全國人大代表高亞飛認為,取消公車發放車補是壹大創新,但由於各地制定的標準不盡相同,與公交車、出租車的價格相比,有的地方車補過高,難免被質疑為?創薪?。但如果補貼過低,又容易減少公務人員下基層的積極性。
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方案明確,司局級幹部每人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對於地方補貼標準,指導意見指出由地方決定,但各地差異不宜過大。改革方案也同時明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不得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不得以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監管漏洞?如何堵住?
公開執行
2013年,湖南省嶽陽市給全市4200多輛公車裝上了GPS,對公務用車實施全程監控。而此前,廣東雲南等省份也出臺了類似的管理措施。然而從實際效果看,百姓認為他們依然無法看到安裝GPS公車的運行軌跡數據。
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說,解決公車私用的問題,最好的辦法是讓公車運行公開透明,讓公車接受最廣泛的社會監督。
此次公車改革指導意見明確:公開規範處置公務用車。對取消的壹般公務用車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國庫。
對此,牽頭此次改革的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承諾,為保證公開公平公正,加強對車輛處置工作的審計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加大公車處置中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新華社)
算算細賬
車改究竟能省出 多少財政錢
財政部專家為公車改革算細賬
以現金補貼取代實物養車,公車改革這筆?減支賬?是否劃算?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16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車改革方案實施後,可望較為明顯地減少我國財政支出中的相關開支,明顯降低公車使用的行政成本。
在賈康看來,公車改革在減少行政開支方面具有?N次減支?效應。最直接的就是減少了今後在車輛購置、運營方面的經費開支,包括與公車相關的司勤人員薪酬開支。
據賈康測算,本輪公車改革將涉及約80萬輛全國公務用車、近6400輛中央國家機關本級公車。如以涉改車輛上壹年在中央級的實際運營經費支出及相關人員經費支出總額為基數,以今後僅需於年度內開支的所有公職人員的交通補貼發放數來對沖,可算出相對應的實際支出總規模將從基數水平下降約7%。
賈康認為,如考慮這些因素,可使此次車改帶來的綜合節支率進壹步提升到50%左右。?車改後我國財政支出中的公車支出,綜合考慮將有望縮減壹半左右。?
在此基礎上,賈康認為,如不車改,未來我國公車開支可能會進壹步增加。這也是車改帶來的又壹重減支效應。
?車改後可以避免因油價上升、停車費增加、司勤人員工資福利開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員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的未來潛在支出,還有車輛配備數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說。
值得關註的是,為保障節約行政開支效果,方案要求財政部嚴格交通費用預算管理,各單位也要加強 財務管理 ,其中包括嚴格公務交通補貼發放,不得以公務交通補貼名義變相發放福利,公務人員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等規定。
對此,賈康表示,公車改革的推進,配之以財政深化改革將帶來的預算約束硬化,將會明顯地降低公***財政支出中的相關經費支出與未來行政成本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