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漁業大國,捕魚量居世界首位,是使世界漁業走向枯竭的主要國家之壹
日本除了通過法律法規和漁協漁民的自主規制,設置可捕量、漁獲努力量、漁船數和馬力數限制、禁漁區和禁漁期限制、漁具漁法限制、可捕尺寸限制等以外,非常重視漁業資源保護與增殖,不斷加大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力度,並投入巨資建設人工魚礁。
日本有比較完善的增殖放流體制。以靜岡縣為例,其建立了資源增殖推進協議會的體系,由縣溫水利用研究中心(種苗生產與增殖放流指導)、縣漁業振興基金(提供必要經費,監督放流活動)、縣水產試驗場(指導放流活動和檢驗放流效果)組成,下面分成伊豆、榛南和濱名湖三個地區協議會,其下再由各市、鎮等漁協承擔具體放流、統計、經費募集等任務。日本每年都有全國和地區性的增殖漁業會議,對漁業資源情況、增殖放流實施情況、放流效果評估情況和相關研究等進行交流。日本每年放流增殖的,主要是洄遊小、固著性大的魚礁性品種,近年來,放流種苗均在50億尾以上,其中有鮭、真鯛、黑鯛、鰈類、牙鮃等魚類,日本對蝦、獨角新對蝦、三疣梭子蟹等甲殼類,鮑魚、魁蚶、蝦夷扇貝等貝類以及海膽等。2004年放流主要品種為白鮭18.5億尾、真鯛1980萬尾、黑鯛328.1萬尾、鰈類308萬尾、牙鮃2461.3萬尾、車蝦13464.5萬尾、蟹2701萬尾、鮑魚2391.1萬尾、赤貝63.8萬尾、海膽7464.3萬尾等,放流數比上年略為減少。
日本是較早開展人工魚礁建設的國家之壹,自1955年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建設各種人工魚礁。1975年出臺《沿岸漁場整各開發法》,要求大力發展魚礁設置事業、水生動植物的增殖場、沿岸漁場保全事業等三項公***事業。由中央政府每年下達計劃,給予財政補助,分別由農林水產部和各都、道、府、縣按規定執行。經過30多年的建設,目前全日本漁場面積十分之壹以上己經設置了人工魚礁,年均投入近30億人民幣。日本人工魚礁的類型多樣,結構差異大,根據不同海區的情況設置人工魚礁,現已經掌握在深水區投放特大型魚礁的技術。近年來,日本對天然海底藻場的保護和恢復也非常重視,包括政府部門、漁協和漁民都承擔了相應的工作,如保護、調查、分析、恢復試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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