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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汽車維修企業方案

壹類汽車維修企業開業條件 壹類汽車維修企業是從事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生產的企業。此類企業亦可從事汽車維修、汽車小修和汽車專項修理生產。  1、設備條件  企業配備的設備型號、規格和數量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設備技術狀況應完好,滿足加工、檢測精度要求和使用要求;允許外協的設備必須具有合法的技術經濟合同書應具備下列專用設備,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通用設備,計量器具以及主要手工具。  (1)清洗拆裝作業設備  汽車外部清洗設備;零件清洗設備;輪胎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懸架彈簧螺栓螺母拆裝機或專用拆裝工具;半軸套管拆裝機(從事中型、重型汽車維修);舉升設備或地溝(從事小型汽車維修不少於10臺舉升器,從事中型、重型汽車維修不少於10個舉升器或地溝);拆裝起重、搬運設備。  (2)發動機總成修理作業設備  A、專用設備  立式精鏜床;立式珩磨機;磨氣門機;氣門座銑削及氣門與氣門座研磨設備或工具;連桿校正器;連桿襯套加工設備;軸瓦加工設備(允許外協);機油加註器;發動機冷、熱磨合設備;曲軸磨床。  B、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  發動機綜合檢測儀;氣缸體氣缸蓋和散熱器水壓試驗設備;燃燒室容積測量裝置;氣缸漏氣量檢測儀;曲軸箱竄氣測量儀;工業纖維內窺鏡;潤滑油質量檢測儀;潤滑油分析儀;廢氣分析儀(從事汽油車維修);煙度計(從事柴油車維修);聲級計;油耗計(允許外協);無損探傷設備(與底盤各總成修理作業***用);汽油泵、化油器試驗設備(從事汽油車維修);噴油泵、噴油器試驗設備(從事柴油車維修);曲軸、飛輪與離合器總成動平衡機(允許外協);電控汽油噴射系統檢測設備(從事電控汽油噴射式轎車維修)。  (3)底盤各總成修理作業設備  A、專用設備  制動鼓和制動盤修理設備;制動蹄磨擦片和制動塊磨擦塊修理設備;輪胎輪輞拆裝設備;離合器磨擦片修理設備;潤滑油、脂加註器;車架校正設備(從事轎車維修除外);前軸校正設備。  B、試驗、檢測與診斷設備  前軸檢驗裝置;制動檢測設備;四輪定位儀(從事轎車維修)或轉向輪定位儀;轉向盤轉動量和扭矩檢測儀;車輪動平衡機;車速表試驗臺;傳動軸動平衡機;側滑試驗臺;底盤測功設備。  (4)電器修理作業設備  充電機;電器試驗臺;前照燈檢測設備。  (5)車身總成修理作業設備  車身校正設備;剪板機(從事貨車維修允許外協);CO2氣體保護焊機(從事轎車、客車維修);折彎機(從事轎車、客車維修);噴烤漆房(從事轎車維修)或噴漆設備;調漆設備;型材切割機;工業縫紉機(允許外協);鉚接設備。  (6)通用設備  普通車床;鉆床;電焊設備;氧壹乙炔焊設備;釬焊設備;液壓或機械壓力機;空氣壓縮機;砂輪機;鉗式工作臺及設備;除銹設備。  (7)計量器具  計量器具須經計量檢定機構檢定,並取得計量檢定合格證。  A、量具  外徑千分尺;遊標卡尺;內徑百分表、內徑千分表;百分表;平尺;平板;前束尺;厚薄規,量杯。  B、計量儀器(儀表)  萬用電表;電解液比重計;高頻放電叉;轉速表;輪胎氣壓表;氣缸壓力表;發動機檢測專用真空表;溫度計。  (8)主要手工具  千斤頂;扭力扳手;各種扳手;手電鉆;各種拉壓器;各種手動鉸刀。 2、設施條件  (1)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設置  A、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結構、設施必須滿足汽車大修和總成修理作業的要求,並符合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等有關規定,地面應堅實、平整。  B、停車場地界定標誌明顯,不準占用道路和公***場所進行維修作業和停車。  (2)企業生產廠房和停車場的面積應與其生產綱領和生產工藝相適應。  A、主要總成和零部件的修理、加工、裝配、調整、磨合、試驗、檢測作業應在生產廠房內進行,主要設備應設置在生產廠房內。主生產廠房面積不少於1000M2。  B、停車場面積應不少於500M2。  3.人員條件  (1)技術管理人員  應至少有壹名具有本專業知識並取得任職資格證書、為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工程師或技師以上的技術人員負責技術管理工作。技術人員數應不少於生產人員數的5%。  (2)技術工人  A、企業工種設置應與從事的生產範圍相適應,各工種技術工人數應與其生產綱領、生產工藝相適應,直接生產工人應不少於50人。  B、各工種技術工人必須專業培訓,取得工人技術等級證書,並經交通行業培訓,取得上崗證,持證上崗。  C、各工種均由壹名熟練掌握本工種技術的技術工人負責,其技術等級:汽車發動機維修工、汽車底盤維修工、汽車維修電工、汽車維修板金工為高級;其他工種,不低於中級。  (3)質量檢驗人員  進廠檢驗、過程檢驗、竣工出廠檢驗必須由專人負責。  A、專職檢驗人員必須經過交通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並取得“質量檢驗員證”,持證上崗檢驗。應有壹名質量總檢驗員和至少二名質量檢驗員。  B、應至少配備壹名經正規培訓取得正式機動車駕駛證的試車員,其技術等級不低於中級汽車駕駛員。試車員可由質量總檢驗員或檢驗員兼任。  (4)財務人員  應至少有二名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會計證”的財務人員,其中有壹名經過行業培訓的財務結算人員。  4.質量管理條件  (1)必須具備並執行汽車維修技術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及汽車維修相關標準。  (2)必須具備所維修汽車的維修技術資料。  (3)應具備有進廠檢驗單、過程檢驗單、竣工檢驗單維修合同文本和出廠合格證等技術文件。  (4)應具有並執行保證汽車維修質量的工藝文件、質量管理制度、檢驗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制度、標準和計量管理、機具設備管理及維修制度等。 5.安全生產條件 (1)企業應有與其維修作業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  (2)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塵,腐蝕劑,汙染物,壓力容器等均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  6.環境保護條件  (1)企業的環境保護條件必須符合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部門的規章、標準。  (2)應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噪聲對環境的汙染與危害,按生產工藝安裝、配置的處理“三廢”、通風、吸塵、凈化、消聲等設施應齊全可靠,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  7.流動資金條件  流動資金應不少於50萬元。  8.中外合資(合作)維修企業和特約維修中心(站)條件  (1)中外合資(合作)的壹類汽車維修企業,除應具備合資(合作)維修企業特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本標準規定的各項條件。  (2)特約維修中心(站)進行壹類汽車維修企業生產範圍內的維修作業時,必須具備本標準規定的各項條件。  9.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企業  (1)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企業  A、必須具備本標準規定的壹類汽車維修企業的各項條件。  B、必須具備與維修車輛所裝載、接觸的危險貨物相適應的清洗、去汙、熏蒸、防爆、防火、防汙染、防腐蝕、試壓設備和專用拆裝、維修、測試設備、工屬具以及汙水處理、危險品處理、殘余物回收裝置,維修人員防護用具用品。  C、必須具備與維修車輛所裝載、接觸危險貨物的容器、管道、裝置、總成、零部件的專用修理間。專用修理間應遠離其他生產、生活場所,獨立設置,通風良好;專用修理間結構、建築材料、設置的設施應與維修車輛所裝載、接觸的危險貨物相適應;專用修理間使用面積不少於90M2;專用修理間周圍應設置相適應的警戒區,警戒區內無火源、熱源,並設置警示牌。  D、必須具有與維修車輛所裝載、接觸的危險貨物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設施。  (2)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人員  A、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壹類汽車維修企業,應至少有壹名專職的生產工人和測試分析人員。  B、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生產工人和測試分析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培訓,掌握維修車輛所裝載、接觸的危險貨物的性能和防爆、防火、防中毒、防汙染、防腐蝕、維修知識以及維修操作技能,經過交通主管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持證上崗。  10.承擔救援維修條件  企業承擔車輛求援維修業務,還應配備牽引車輛或救援維修工程車和通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