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之間相互詆毀,是不正當競爭嗎?
專家建議根據互聯網環境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近日,金山與奇虎360兩個互聯網安全公司的殺毒大戰日漸白熱化,在雙方相互提交訴訟後已上升到法律訴訟。這壹情形已引起了法律專家的高度關註。 在“互聯網安全產品行業的有序競爭與良性發展”法律座談會上,與會專家壹致認為,惡意攻擊競爭對手(如擅自誇大競爭對手產品漏洞等)、虛假宣傳和商業詆毀屬於法律禁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僅損害競爭對手合法權益,也損害用戶的利益。 金山與360的殺毒大戰始於5月21日,金山指出,360安全衛士以兼容性為借口,強行刪除金山網盾文件,對用戶電腦程序進行破壞。隨後360董事長周鴻祎在其個人微博上發表激烈言論,攻擊金山及金山網盾產品。 隨後,金山正式起訴周鴻祎,在宣布起訴周鴻祎誹謗後的第三天,金山安全又對外宣布,金山安全已起訴奇虎360公司不正當競爭,並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訴訟材料。此間,360公司也宣布起訴金山,指金山破壞360防護功能,危害用戶電腦安全。 對此,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李明德教授指出,各類軟件的漏洞其實都較為常見,可壹旦發現競爭對手有漏洞,通常的做法應該是善意通知對方。但如果借題發揮、大肆宣傳則屬於商業詆毀。《反不正當競爭法》中所說的“詆毀”就是敗壞他人信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軟件著作權保護條例主要起草人之壹郭禾教授也指出,企業所謂幫助用戶選擇安全產品的行為是對用戶的極端不尊重,這跟 “黑屏”的道理是壹樣的。 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校長吳漢東坦言,從現有互聯網案例來看,反映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存在與現實情況不相適應的問題。因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是1992年制定的,所以用該法審理互聯網環境下的不正當競爭案件確實力不從心。 專家們表示,案例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不是個案,而是互聯網整個行業的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最好的辦法是行業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