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計算匯兌損益
1、收回a公司欠款匯兌損益:20000*(8.24-8.23)=200
借:銀行存款-美元 164800(發生日匯率)
貸:應收賬款-a公司美元 164600(4月30日匯率計算的余額)
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 200
2、向c公司銷售商品
借:應收賬款-c公司美元 66000(發生日匯率)
貸:主營業務收入 66000
3、以美元還b公司貨款
借:應付賬款 32920(余額)
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80
貸:銀行存款-美元 33000(發生日即期匯率)
4、5月31日
美元余額=60000+(1)20000-(3)4000=76000美元
人民幣余額=60000*8.23+20000*8.24-4000*8.25=625600元
以當日匯率折算人民幣余額=76000*8.27=628520元
銀行存款匯兌差額=628520-625600=2920元
借:銀行存款-美元 2920
貸: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2920
應收賬款c公司匯兌損益=8000*(8.27-8.25)=160
借:應收賬款-c公司美元 160
貸:財務費用-匯兌差額 160
5、應收賬款a公司余額0,應付賬款b公司余額0
擴展資料
註意
壹、實現與否
是否全部計入當期損益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匯率變動應確認為匯兌損益,因此,對外幣賬戶均應按新匯率作為折合率,重新折合,並每月調整壹次所有外幣賬戶余額。如采用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發生貶值,則外幣資產發生匯兌收益,外幣負債產生匯兌損失;反之,采用某種外國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發生貶值,則人民幣賬戶發生匯兌損失,人民幣負債產生匯兌收益。
二、處理得失
按會計制度規定,匯兌損益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籌建期發生的匯兌損失與匯兌收益相抵後,如為損失凈額,應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於5年的期限平均攤銷;如為收益凈額,按下列方法處理:壹是從企業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按不短於5年的期限平均轉銷;二是留待彌補企業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虧損;三是留待並入清算收益。上述三種處理辦法,由企業自行選定。
2)生產經營期間發生的匯兌損失凈額,計入財務費用;
3)清算期間發生的匯兌損失凈額,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有關的匯兌損益,在所購建的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前,計入資產的購建成本,同利息處理辦法壹樣。
三、是否合法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外幣兌換應遵守這樣幾項規定:應通過中國銀行或國家授權的外幣機構辦理;應為國家規定的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只允許將自由兌換貨幣兌換成人民幣,而不得相反。稽查外幣業務往來交易時,應註意以上規定。
根據規定,企業將外幣存款向銀行兌換人民幣,銀行要按兌換當天牌價的買價計算。企業應將賣給銀行的外幣,按當天買價折算所得的人民幣金額,與企業外幣存款減少時按當天或當月1日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企業將外幣向銀行兌換另壹種外幣時,應按實際兌入的外幣金額和企業選用的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按實際兌出的外幣金額和企業選用的匯率折合記賬本位幣,兩者差額計入匯兌損益。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 匯兌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