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6年免檢什麽時候開始實施6年免檢車輛要求
壹、從2014年9月1日起,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
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關於貫徹實施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意見的通知要求,今年9月1日起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實施免檢政策。為讓廣大車主進壹步了解免檢車型範圍、適用免檢政策的時限、各地辦理簽章業務窗口等免檢政策內容,交警部門以問答的形式為廣大市民作詳細說明。
二、6年免檢要求:
根據《意見》,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
按照《意見》規定,對於2010年9月1日(含)之後註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可以享受免檢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註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仍執行原檢驗規定。
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車主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征證明後,處理完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後,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誌,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擴展資料
如何知道是否屬於免檢範圍
按照《意見》規定,對於2010年9月1日(含)之後註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可以享受免檢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註冊登記的私家小汽車,仍執行原檢驗規定。
“需要提醒群眾註意的是,檢驗周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小汽車檢驗周期沒有發生變化,僅是試行對6年內新車免予上線檢測。因此,車主還是要每2年申領壹次檢驗標誌。”
《意見》還規定,如果在此期間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原規定參加檢驗;對於交通安全責任大、易引發群死群傷的交通事故的面包車和7座(含)以上車輛,此次暫不納入免檢範圍。
在調整私家車檢驗政策的同時,《意見》要求對大中型客車、重中型貨車等重點車輛的檢驗更加嚴格,增加檢驗項目,嚴格檢驗標準,推行應用車輛外廓尺寸自動測量儀等科技裝備,提高檢驗專業化水平。
“能夠放寬的盡量放寬,應當嚴格的更加嚴格。”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余淩雲建議,在試點的基礎上,跟蹤評估實施效果以積累經驗,進壹步深化改革,推動修改相關法律、完善檢驗制度。
參考資料
人民網-人民網汽車-《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看點解讀